小海≧▽≦ wrote:
不是嗎"再"不是再一...(恕刪)


看來建構式的教育不止是讓現在的小孩數理能力衰退,連中文能力也…

"又"=就是"再一次"的意思,做為語句中的副詞使用,連續兩個副詞"再一次"是豪無意義且不合文法的。

如果我解釋的你聽不懂,不妨可以去問您的小學國語老師…
Existence exists、Consciousness exists、Existence is Identity
客觀與理性 wrote:
看來建構式的教育不止...(恕刪)

政府又「再」搶錢了
政府又「在」搶錢了
用台語唸的話,就非常的清楚意義不同了;
應該是用"在"沒錯。
我沒有打錯阿

再一次

這位大大國小沒畢業喔!

抓到了
這位國小沒畢業

毫無的毫

刮別人的鬍子之前請先把自己的刮乾淨(別刮錯地方囉!)

還有,別再ls了

高雄市的測速照相本就沒在拍機車

是最近才改的

上來這個網頁來做宣導(避免受害者產生)

當然以上不認同的請多踩地雷(針對ls的)

騎機車一樣要守交通規則

不是騎機車違反交通規則被罰

就要怪政府搶錢

那版主乾脆請政府廢除所有交通規則

比狠比快,撞死不用負責~~~~~

jayjannice wrote:
騎機車一樣要守交通規...(恕刪)


那機車腳踏車一定輸
大卡車的時代來臨了

不過說搶錢
其實自己安分守己
根本不用怕會被照到
只是...
某些地方真的很...
尤其是禁行機車...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不能說騎機車被照相就說政府搶錢,難道騎機車就可以不用守法嗎?
以前沒抓不代表你是對的。
客觀與理性 wrote:
麻煩把標題修改一下,...(恕刪)


你出發點很好,但是講話有必要這麼酸嗎?
還是這就是你做人的一慣風格。
為什麼他就不拍我呢? 凡事總有因果吧!
機車當然要遵守速限,毫無爭議!

不然開車幹啥要遵守速限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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