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駕駛好可憐,大白天,後方超越,連變換車道的安全距離都沒辦法評估,難道他在路上的安全,要靠別人的善心嗎?下回遇到球棒隊,就明白這個世道了。
此舉形同「鬼切」,
道交 33-1-4,
用這一條。
advantage wrote:
怎麼還沒有人出來酸,...(恕刪)

版主又不是卡內線有錯嗎?況且也沒低於速限。根本就是頭又大為所欲為,根本欠檢舉!
可以檢舉, 只要不要像檢舉魔亂檢舉就好.
這個我檢舉好幾次了,都是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幾乎每次都有開單,只有一次不舉發,理由是影片上的時間和我填的時間不符。
差了12分,因為行車記錄器的時間我太久沒調,我傻傻地填了實際時間。
這個距離我覺得可以檢舉了。

advantage wrote:
怎麼還沒有人出來酸....(恕刪)

你不是已經開酸了嗎?

正常看到右邊車比自己快就該有自覺了
嘛~
台灣人素質不用期待
所以很多人說外線才是正港超車道
影片中車流最快的是外線無誤
小鴨選錯邊了, 下次記得用外線超車嘿
我這個案例也只有開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雖然當初用43條送,但沒連續或針對性,通常不會開43條,好一點開別條,通常是直接退件。

https://youtu.be/GVHF9aDdvjw

依照大大影片情況,我會切到外線去,想超車人其實不會管你安全距離,與其和龜車一起卡別人超車,不如讓想超車的人好好超車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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