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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路人禮讓行人,行人過馬路, 都是互相的心態。
但是.... 常常我們會發現 :
綠燈右轉大型路口時,行人過斑馬線, 慢慢走, 好不容易我們這邊走完了,
對向的行人也走過來了, 綠燈50秒,光等行人至少40秒,剩15秒給右轉車轉彎,
導致右轉線雍塞 (後排喇叭狂按,不知被後車罵了幾次)
北部最為嚴重, 尤其在大台北, 一副 "天龍人" 的心態, 行人走斑馬線綠燈,
路權我最大,就慢慢走, 全世界都要讓我的心態。 (有良心一點會小跑步, 大多87%不會)
如果行人享有路權又加上很 "機車" 的慢慢走。
為何不乾脆設立 行人專屬號誌燈? 也就是說此燈一亮, 所有汽機車都不能通行。
這樣可能會多等紅綠燈30~40秒, 至少沒有心態上的爭議, 也不會因為行人過馬路,
影響到車輛通行的流暢度?
看是要車子多塞一點時間等紅綠燈,還是一天到晚在吵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總之駕駛的心態與素質 VS 行人的教養與人品。
大家都在使用此路口, 為何偏偏要定義哪邊較優勢或劣勢。
汽機車等完紅綠燈,該行人等紅綠燈,既然大家的時間都是時間,就公平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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