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女駕駛「禮讓行人」遭開單!聽取締原因傻眼:我心好痛

機車不追, 開汽車單!
以後開車要多注意啦,除了注意禮讓行人之外,還要注意整體行車時間,免得要到達的目的地時間受到影響。
原本路線的行駛時間可得要多加一些時間用來等待行人,畢竟可能會遇到一堆行人走完時,路口又變成紅燈無法通行,然後就是一個路口等好幾次紅燈。。。整體行車時間拉長了。

另外,針對行人穿越馬路的幾個行為,是否有法可管?
1. 邊走邊划手機,慢慢走
2. 邊走邊連天,慢慢走且走得很慢很慢
3. 邊喝飲料邊吃東西,很刻意的慢慢慢慢走
....
族繁不及備載

開車族真的是要開始承擔共業了。。。
tim820219
要解決可能需要效法國外 多一時相給行人號誌 若是無號誌路段只能看個人素質 可以考慮附議請教育部將相關問題寫入交通教育課綱 教育有推行才有可能從根本解決
pal422
四輪猴子平常爽習慣了,現在不能適應
爛警察!

有業績壓力?
jason001007
支持廢除交通警察,全面科技執法最簡單!
蝌蚪
全面科技執法最簡單但是真的好嗎? 很有當官的潛力啊! https://tinyurl.com/3hyyhwd4
走在路上才會知道,
當要過時,車輛未完全停止給行人的壓力很大,
通常會使行人停車來等車先過,
行人不知道車輛要停還是要走,
行人怕被車撞。

既然要讓人,就得完全停止,而不是超龜速前進。
風花雪
怎樣都有藉口路都給你們慢慢走就好了
strayvet
說得沒錯,不過這案例看起來是人已經通過,車子才接近斑馬線,去問那幾個行人,他們搞不好根本不知道有這輛車通過,談何壓力?
曉得 wrote:
新湖分局副分局長林瑞枋則說,之所以會舉發,是因為該輛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沒有減速慢行,因此依照相關規定攔停舉發


到底哪一條規定行經行人穿越道要減速慢行...還能攔停舉發咧!
jason001007
這一定是沒駕照的
Gabriellin
為了自己、家人著想,有駕照快拿回監理所註銷
駕駛沒錯卻硬要開單是執法的傲慢, 這樣的態度不適任喔
jason001007
沒辦法台灣就是公權力低落,難怪沒人想當警察
誠心購買
怎麼會沒人想當警察,警察不是要考試的,不用考我也想當...
只能說執法者沒有同理心,開單是警察的工作,濫開對警察來說也是份內的工作一點也不浪費工時,說不定還有業績,但是對民眾來說卻要浪費私人的時間去申訴,民眾申訴可以報工時嗎? 請問執法者憑什麼覺得讓人民花時間去申訴一個根本不屬於自己的錯是還好而已? 是覺得人民太閒沒事做嗎?
很好奇平時檢舉那麼容易被打槍
怎麼警察自己開單就如此隨便
max0706
公權力擴張
altairchou
檢舉魔擴張
台灣交通真的生病了, 而且病的不輕。

用路人禮讓行人,行人過馬路, 都是互相的心態。
但是.... 常常我們會發現 :

綠燈右轉大型路口時,行人過斑馬線, 慢慢走, 好不容易我們這邊走完了,
對向的行人也走過來了, 綠燈50秒,光等行人至少40秒,剩15秒給右轉車轉彎,
導致右轉線雍塞 (後排喇叭狂按,不知被後車罵了幾次)

北部最為嚴重, 尤其在大台北, 一副 "天龍人" 的心態, 行人走斑馬線綠燈,
路權我最大,就慢慢走, 全世界都要讓我的心態。 (有良心一點會小跑步, 大多87%不會)

如果行人享有路權又加上很 "機車" 的慢慢走。

為何不乾脆設立 行人專屬號誌燈? 也就是說此燈一亮, 所有汽機車都不能通行。
這樣可能會多等紅綠燈30~40秒, 至少沒有心態上的爭議, 也不會因為行人過馬路,
影響到車輛通行的流暢度?

看是要車子多塞一點時間等紅綠燈,還是一天到晚在吵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總之駕駛的心態與素質 VS 行人的教養與人品。

大家都在使用此路口, 為何偏偏要定義哪邊較優勢或劣勢。
汽機車等完紅綠燈,該行人等紅綠燈,既然大家的時間都是時間,就公平一點。
Gungrave_OP
對了,你指責我自私, 造謠是非, 並非我文內的本意, 這一點也可以反告咬你喔。
J-Monkey
你就等著,給你台階下不要
台灣的法律我不清楚
之前在澳洲,禮讓是要"完全停止",而且要等行人過完整個馬路(包含對向)才能往前移動。每個地方都不同,澳洲法律也許不適合台灣,但是灣的法律需要寫清楚怎麼樣才算禮讓,然後跟著法律走就對了(不用管是否合理,覺得不合理可以去找立委修法)
mocvd
在台灣要完全停止, 這不可能, 車輛單位密度太高, 造成交通打結與社會成本會被罵翻, 重罰只是治標不治本; 短中長期交通政策在哪
Gabriellin
所以說臺灣法規一直以來會這樣制訂,就是要行人、車輛充分利用道路空間、時間,當然容錯的可能性低,一出包就是死人、傷殘的,看是要每年繼續死3~400行人,還是大家多浪費一些時間死少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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