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開紅單要有證據才能開嗎?

自已加裝行車記錄器
只要被攔停開單,就把影片鎖檔
事後就可以拿影片去申訴

如果有違規,那就和氣一點,乖乖的簽收罰單
i hung
最好叫他開異議單,這樣要申訴他他才會變被告
不用,20年前沒有數位相機,更沒有什麼密錄器

警察怎麼抓闖紅燈、紅燈右轉?
我以前跟警員聊過這個事
他說不用證據也可以開
因為他們是專業執法人員
就算告上法庭也會比較支持警員不會無故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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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arf770628
因我認為有立即被擦撞風險,憤而檢舉,而後續得到的答覆又讓我更為憤怒,於是氣憤的在臉書痛罵該承辦員警,員警後續對我提妨害公務員名譽,上了法院,法官看了影片表示對方車輛行為確實不妥,但也證據不足以開罰
knarf770628
我在左轉專用道遇到直行車道搶左轉,就這麼剛好他出現在畫面上的時候,號誌轉黃燈,所以無法開罰,而我剛好是第一台車,拍不到箭頭跟停止線,反成為員警不開罰的理由[大哭]
華鴿94老大
oyc4388 wrote:
交通警察製單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所列之違規事實,本質上為行政處分,係公務員基於職務上之權力,依法就特定之具體事件所為具公法上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基於公務員為公法上行為具有公信力之原則,該行政行為當可被推定為真正

隨便舉例兩個警察的犯罪事實,公務員的就更多了,自己Google吧
這條法律明顯過時且不符合事實,立委珠公們別睡了!

「台版柬埔寨」案外案警察所長涉案 晚間檢方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桃園4警集體包庇賭場 二審分判2年至14年刑
其實有些違規的人自己一開口就輸了!!!
因為知道自己錯~所以窗戶一開就先說不好意思!!!!
能夠敢違規又大言不慚的駕駛~~~也不容易!!!!
警察出手攔車甚至開單~~基本上都是有判斷的依據!!!
事後檢視自己的行車記錄器多少能看出端倪!!!
有時是當下真的沒注意到而爭的面紅耳赤!!!
而且警察現在都有配秘錄器~~有爭議的他們也不想碰!!!
i hung
就像他們說的,賭,反正沒異議單,到時候我也是證人,你無違規我也不痛不養,有開異議單被申訴申會被記申誡
David-Kuo wrote:
隨便舉例兩個警察的犯...(恕刪)

警察犯罪抓到就判刑很合理呀,有沒被判刑的?警察也是人,也會犯罪,但是偵辦犯罪,取締違規和本身犯罪是兩回事,除非在偵辦或取締過程有跟當事人收取金錢
確定亂開單就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提告,屬於刑事1~7年還不能撤告,這是確實有發生過的案例
針對公務員有相關的法律,沒被抓到就跟一般人犯罪一樣沒被抓到而已
這個例子小三的朋友檢舉就偵辦下台了
宿舍變砲房!竹東分局長春節爽戰小三 警局證實了「記過拔官」 |
但也必須承認現在交通這麼亂警察不作為也是原因之一
一般交通違規開單,
沒有規定一定要有證據,
收到罰單申訴是法定權利,
但是申訴過程,
警察也不用出示證據佐證,
但是上訴行政法院,
如果遇到講求證據的法官,
警察就必須拿出相關影音證據,
過去發生過警察密錄器檔案刪除,
無法提出證據情況下,
法官判決撤銷罰單
幕容晴
這樓這麼多間套房,就你這間正常。警方、檢方是舉證單位
國民小學法官
警察有權不提供證據呦!法官要不到就判你敗訴了,我還被法官斥責蒐集好證據再來,或是請個律師來,不要在法庭上講一些不專業的話
若有不服可以上訴.但要非常完整記錄整個事件人事時地物.

外加照片或錄影.及事件陳訴須非常完整.勝訴機率會較大

還有碰到的法官也很重要
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既然照片錄影不重要,那一些蹲點躲草叢拍照的警察,是在拍心酸的??
還有知名的毒樹惡果理論(以違法不正當的方式取得證據,不得用來當作裁處的依據)
yagami7215
你要不要先說說看躲草叢拍照哪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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