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交通大執法 嚴抓機車族

第三項爭議性很大 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的法令
沒辦法~~~開車族逼的我們沒路走~~
騎機車或後載人未戴安全帽~~我都""有戴""
逆向行駛、闖單行道或跨越雙黃線~~那是騎士的問題
連超兩車以上或從右側超車~~~車多路小,開車的開40我要一直跟再他後面排隊嗎??
行駛禁行機車~~汽車打故障燈,亂停車哪有辦法
騎摩托車的也是有不好的~~反正我都沒違規過!!都嘛好~~
套句大陸人常說的話: 沒事!!

這不過就是一年幾度的大拜拜

沒事沒事, 甭擔心, 過兩天就沒事了
借題發揮一下,
嚴抓項目中,有一項「違規超車」

請問什麼叫做違規超車?
我查了警政署網站,以及相關的法規,都沒有提到「違規超車」的定義。
我舉個例子。從前車右方車道超車(未超速)算不算違規超車?
未打方向燈而逕自從前方車輛左方車道(未超速)超車,算不算違規超車?
打了方向燈,從前方車輛的左方車道輕微超速(未超過限速20KM/h)超車算不算違規超車?
其他種種案例不一而足。


警政署根本就在打爛仗。
請參考 交通處罰條例 第47 條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小海≧▽≦ wrote:
開內車道比較安全...(恕刪)

這就是...龜車佔用內線道怎麼樣也趕不走的主因嗎?
米咖 wrote:
.禁止超車處超車、連超兩車以上或從右側超車:1200~2400元...(恕刪)

第一句OK,
連超兩車是要怎麼抓?超相連的兩輛龜車也要罰嗎?
第三句...很多不良駕駛人都喜歡在內(左)側慢慢開,
不先取締他們而來取締不得不從右側超車的人?
米咖 wrote:
.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或行駛禁行機車道:600~1800元...(恕刪)

前半句OK,
後半句...先想想為什麼有這麼多機車會騎到禁行機車道吧!
以忠孝東路三、四段這邊來說,
慢車道的最外線,被違規停車的車佔滿了,
慢車道的中線,被違規排班的計程車以及臨停的公車佔住了,
以上從不見警察取締,每天都是這樣。
扣掉這兩線,就是禁行機車的快車道了。
那機車族是要騎那邊?
嚴抓機車族耶 ~

機車比較好取締, 我想大家都了解....

我希望警察騎機車時也要守規矩.

不過, 我很容易就看到警察騎機車巡邏也是亂亂騎....

執行公務?

拍到警察邊騎車邊講手機



事情有危急到一定要先"違法"來執行公務?!



風之痕 wrote:
嚴抓機車族耶 ~機車...(恕刪)

這條子還好吧!!他很明顯已停止在路邊,才使用手持電話,何來違規呢?要是我這樣的行為還被開罰單,鐵定和那員警上法院說清楚。
若是來的違規大取締,還真的是像”大拜拜”一樣,總是會來個幾次的!!只是呀!!


要刮別人鬍子前,先將自已的刮乾淨!!
怎麼沒有抓路邊違規停車呢?這才是交通混亂的亂源阿!!

不管何種車種,只要在紅黃線跟公車停等區地區停車,一律開單,不管你是計程車、私家車、貨車、公車、警車,只要違規一律開。

保證交通順暢不少,但是有可能嗎?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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