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經驗
停等下交流道時被撞
對方全責
對方保險公司很快就連絡我
過了二個月
一直說在等初判表

直接詢問高速公路警察局
對方說可以領取了
打給保險公司說明可以領取了
第二天就回可以出險

個人感受
保險公司會拖時間
我確認過當初有簽一份單據
我自己也申請不到初判表
上面意思就是說
這個是對方全責並不用任何初判表
保險公司堅持要申請看到才行

如果他們案件編號已成立
超過半年他們還是要處理?
對方闖紅燈全責當下就要先告了...
以刑(法)逼民(法),和解就很快的..
刑法面被拖過6個月沒得告,和解能拿到的金額相對低...
以刑法逼民法~~~ 是台灣現有 最有利的方式~~~

對方很明顯 要拖過 半年~刑法追訴期~~~
先去警局 提告 意外傷害先~~~ 這可以和解的~~~
路人39 wrote:
1. 要有初判表保險...(恕刪)


我查過了
上面寫是息事案件故無提供

剛剛打給客服請他們處理
在不行就下禮拜去提告了…真的太誇張
這算是正常流程,剛好是有卡到過年,所以時間會拖比較久。
大大可以先提告,反正有受傷就能先提告。其他資料都可以不需要。
小弟自己的經驗是保險公司不會拖
會拖的原因只有對方跟你都沒有給相關資料。
如果對方有申請的話,保險公司會直接跟你要資料。
你可以不給資料,直接提告。

至於和解案件,你們有簽和解書的話那就要看和解書裡有沒有附加條件了。
提告
很簡單,他想賴你就提告,但你就拿你所能拿到的,是自保權益的手段而已,
想獅子大開口扯一大堆空想的賠償金就別想了,有的人真的以為能靠提告過失傷害賺錢,
小弟真的被這樣操作過,貪婪的對方最後被檢座和調解委員洗臉,他們可不是傻子,看太多這類人了
不用費心在底下回覆我,我不回頭看文的,打我啊笨蛋(  ̄ 3 ̄)y▂ξ
冷月冥王 wrote:
在過幾天就是滿半年


你不提告
你就完蛋了
chun0309 wrote:
有受傷就直接提告,管他申請什麼東西,都闖紅燈全責了,真有心的話,早就拿錢找你簽合解了,事情發生半年內可提告,在我的看法是 「他在拖」

+1

提告可以撤告

但是超過半年就無法提告

對方就是故意拖這個時間

現在等於沒有籌碼,只能民事慢慢打,而且一定得請代理人(律師)更花錢

直接提告是刑事,公訴罪由檢察官來負責調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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