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積分:19533分
文章編號:88192421
ITALY米蘭 wrote:
現在是1年累滿12點...(恕刪)
.
剛收到被人檢舉的罰單 .
只因 送幼兒去托兒處 回來 在住家的巷內門口前 都沒下車. 引擎沒熄火人在車內.
車子 還間歇移動 1分多鐘 就被路過對車 行車紀錄器錄下去檢舉 "並排停車" .
罰條是 55條第1項第4款 . 被罰 600元 . 計扣1點.
日前 帶著 自己的監控錄影全程檔 去 派出所申訴 .
從監控錄影中已知那檢舉我的 車款 車牌號碼了 .
.
金額不大. 但 我是每天早晚都會上下班時段要接送幼兒去回 .
多有並排停車的需求 . 是在小巷內 . 不是交通要道大馬路上.
而 55條第2項 接送不滿7歲以下兒童及身障老人 不受3分鐘限制 .
.
要檢舉 真的太多了. 我家整個巷道監控攝影機錄影全可見 .
每天若是理性的檢舉違規 . 監控錄影檔 5件以上絕對成立 .
送貨貨車都別想逃過停最久.
排除停紅線. 接送小孩.老人殘障者.
社會對立仇恨要搞到這樣嗎 ??
.
我隨身都帶夾著與警方相同的貼身密錄器.
每次下公車要走行人斑馬線過馬路. 極大多數車輛不會讓我過 .
因此購買貼身密錄器 . 對著不讓的車輛 錄影 . 汽車機車前後 .
已有好多次了. 都在密錄器SD卡內存著 .
要檢舉送給警方嗎?? 實在不忍?? 汽車不讓行人罰6000. 機車??
現錢難賺呀 . 有 送貨的 年輕UBER 闖過我停下問你要過馬路?? 我都揮手了.
.
台灣已搞成 仇恨. 對立. 的交通環境 .
就自己適應 生存過日子吧 .
.
若申訴不過 說不定 我會大舉地去檢舉. 錄影檔可錄3個多月.
反正我時間多得很. 沒事幹.

個人積分:722分
文章編號:88192807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