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停車場被撞處理方式分享

tda123456 wrote:
乙式有自撞和車撞車,...(恕刪)



丙式要有車牌,不然不賠
除非有改規定,但是不太可能
teastation2 wrote:
警員在三聯單上寫不詳車輛和不詳車主。這個完全不行出險,


車碰車的丙式
只要警方願意寫上不明"車輛"碰撞,就可以跟保險公司求償
並非一定要有對方資訊

出險後能不能找到對方是保險公司的事了


合約條文都會有這一條
"肇事逃逸之對造車輛無法確認者。但經憲警或本公司查證屬實者,不在此限。"
意思就是經保險公司或憲警單位評估後認可是"車輛"即可,不一定要知道是誰
有沒有保險都要這樣做吧,為何要有車體險才要這樣做,這樣回文真奇怪,不管有無保險,要賠償的處理方式跟經驗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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