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客貨車,只要超速,一律罰20萬,且吊銷駕照,公司連帶處罰20萬

要再多一條:砂石車.聯結車等大型車輛只要逼車,直接吊銷駕照,1年內不得重考!!
總認為自己是對的,喜歡亂吠亂叫的,當作路邊的狗,無視即可。
羅比
直接吊銷駕照! 沒照一樣開沒用啦。直接扣牌 比較好用
LuDain15
無照駕駛直接死刑就好了
包括汽車超速也罰20萬
違規仔不分大小車

你們這些違規仔
欠檢舉
欠重罰
y2kplus wrote:
營運客貨車,只要超速,一律罰20萬,且吊銷駕照,公司連帶處罰20萬(如果沒有安裝電子超速紀錄器)
\
以台灣的民主政治!!!!
不可能啦
不分大小車吧~自用的也一樣阿~

一律20萬
為什麼不學外國的制度?
來避免職業駕駛的 超速行為

人都一樣一天只有24小時
職業駕駛超速 不就是為了績效好 賺更多
那些屢獲超速的駕駛,為什麼還不會被淘汰
因為 績效好,懂嗎?
最後的結果 最壞的結果就是出事了 自己跟公司一起扛

要從根本解決問題
就是把駕駛當職業,人與工具 工作時間均都不得超過8小時
且每4小時必須 停止,安排30分鐘休息時間
(若該車配備2駕駛 可以連續使用12小時)

要避免車都不保養 (輪胎皮 傳動軸掉路上...)
人的疲倦 (邊吃便當 檳榔...)
還有超速 (為什麼要路怒 擋我賺錢啊)

不安排送到那麼多點 造成緊湊行程(kpi好) 幹嘛超速
不要求準時到達 無失誤的完美送達 幹嘛超速
跑再多趟 薪水還是一樣 幹嘛拼命冒險超速

各位啊 這是制度使然好嗎?

與其要求駕駛,不如重作生態,重給規範 要求他們的公司
不給過分的工作條件 與 kpi。查有事實 必重罰
(不罰 其它同行還守法?)

駕駛大多都領公司薪水
運輸公司都靠服務品質 效率來爭取更多客群
去掉讓它們想賺更多的打算,不紅海 不過勞 當然也餓不死的工作
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whisky520
老闆: 這樣我還要花錢請更多人 很不方便
oxxx wrote:
為什麼不學外國的制度...(恕刪)

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除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關於工作時間之規定外,其調派駕駛勤務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
二、連續駕車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休息,休息時間如採分次實施者每次應不得少於十五分鐘。但因工作具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者,得另行調配休息時間;其最多連續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且休息須一次休滿四十五分鐘。
三、連續兩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十小時以上休息時間。但因排班需要,得調整為連續八小時以上,一週以二次為限,並不得連續為之。


不懂不要出來丟臉好嗎? 要出來也拜託先google長點知識再來吧?
啥都不懂就自以為是的扯一堆?
真的笑死人
hch2006
他們會叫說政府都不管 [笑到噴淚]
我每天開高速公路上下班
每天看高速公路上許多的客運‵遊覽車‵大貨車`連結車...........
開的比小客車最高速限110公里還快.......!!!
我用GPS定位時速約開到117~118公里左右
然而這些大貨車和遊覽車竟還可以從我車旁呼嘯而過..........
他們的最高速限不是只有90公里嗎..?!!!
但我從沒見過高速公路警察取締過他們........!!!
還是說高速公路警察在"偷懶"嗎.......?!!!!
路人39
如果警察在"偷懶", 你也不會GPS定位時速開117~118, 這是人性, 就你不敢違規他們敢而已
自古以來,公公好威名啊!
法治社會喊假的啦!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台灣現狀客運與貨運駕駛人都嚴重不足
政府都在鼓勵人民考大車駕照了

不過該淘汰的還是應該要淘汰就是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說這些都沒用~每次都要死人才會檢討,每次檢討都是熱度,然後沒了!

我就問~高雄死警察,檢討警用電擊槍,發了嗎?...有錢浪費雞蛋,沒錢做正事,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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