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超格了,他連格子都沒停對
汽車停機車格佔3-4格沒人檢舉啦,警察當然裝沒看見
重機停機車格了不起佔兩格 馬上被檢舉,警察看到也會開單
說不定那裏是私人社區的私有路段
那兩旁因該都是透天吧?
不過說真的,現在的車是越做越大,有的縣市老舊的停車格,已經停不下這些新的車子了,尤其是長度停下去剛好是一擺一擺 . 後視鏡常常超越車格寬度。進入室內公有停車格,連進出都難。
陽光小肥 wrote:
這種算違停嗎?


算違規, 檢舉他。
可罰款新台幣1200元。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陽光小肥 wrote:
剛好路過看到超格停車,這樣會被檢舉嗎??
輪胎整條都出白線格子了說,那麼大一台硬是要停在小車位裡。

開X6停機車格有啥好怕的,
不就是罰單而已
檢舉下去吧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我有檢舉過一台老神A車出停車格
很誇張 1/3車頭向前超出
且前輪整個超出白線,照片也很明顯

檢舉說前輪以超線結果被吃案說檢舉項目不包含停車??
Call 911 可能比較有用
凸出來那一點有阻礙到你嗎?? 人家車身都磨到樹了。
機車格沒錯
T15346 wrote:
尤其是長度停下去剛好是一擺一擺


一擺一擺是啥碗糕?神龍擺尾?只有我最搖擺?

一拜一拜還比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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