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號誌路口左方車禮讓右方車

我剛又仔細看了一下地圖

依照這篇律師回答 點我

多數情況會以 路>街>巷>弄 (非絕對 但多數是)

一邊延平路 怎麼路權會輸遠東街?

更何況遠東街遇到延平路後 他的對面車道卻不是遠東街

代表兩件事

1.遠東街已經結束 遇到路口了 要變換車道 此時路權小
2.對面是延平路318巷 是此案例延平路的巷...

你從街跨到巷 穿越路 還是該巷的路 路權哪裡可以跟路平權 = =?



換位思考一下 如果從對面來 是延平路318巷出來 遇到延平路上的車 發生車禍

巷出來的可以跟路說 欸 我們平權 你沒左方禮讓右方唷!

真的是見鬼囉
maya95
[100分]
禾口王
到時候調解應該可以借用你的說法!如果可以聊到55開~減少損失那就太棒了!感恩[微笑]
鬍鬚小哥 wrote:
我剛又仔細看了一下地...(恕刪)


就很不合理!
不過警方都這麼說了~
可信度應該蠻高的~
現在看到這種圖都覺得有點搞笑

道路的幹、支線道是以標誌、標線或號誌來劃分的,不是看路大小條。

事發的路口沒有標誌、標線或號誌來劃分幹、支線道,就是看進入路口的車道數,車道數少要讓車道數多,雙邊進入路口都只有一個車道的情形下,那就是左邊要讓右邊。

這麼簡單的規則一堆人不懂,台灣交通要好,再過一萬年都不可能。
c.c.0110 wrote:
道路的幹、支線道是以標誌、標線或號誌來劃分的,不是看路大小條。

事發的路口沒有標誌、標線或號誌來劃分幹、支線道,就是看進入路口的車道數,車道數少要讓車道數多,雙邊進入路口都只有一個車道的情形下,那就是左邊要讓右邊。

這麼簡單的規則一堆人不懂,台灣交通要好,再過一萬年都不可能


雙邊進入路口都只有一個車道的情形下,那就是左邊要讓右邊
挖鄵 如果真的是這樣分幹道支道
那還真的蠻瞎的
台灣人肯定是路口瘋狂撞的
無號誌我自己都會留意有沒有人要衝出來
有些沒紅綠燈只有地上寫字的停慢路口
我是慢我看到停的根本沒停我也是停下來讓他
有的還會好心的跟你招招手
跟你微笑好像跟你說謝謝一樣
台灣路口只能靠各位自己小心的概念嗎?
那些沒停的都沒想過我就是看到你沒停怕你撞我才停給你過
可能是我們這些怕死仔慣壞了那群違規仔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禾口王 wrote:
我方車損大概五萬上下

看照片,其實你的機車上車台拉一下,
再換一下前叉,修車1萬可以搞定,
5萬報價是誇張了一點,不過,剛好可以用來和對方談.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財損險,
機車的第三責任財損險不貴,建議你以後也要保一下,
通常對方保險公司只是想少賠一點,
都會隨便唬你,警察和對方保險公司講的都不算數,
不過,如果可以用5萬的修車報價和對方保險公司談談看,
要省事,和對方談,雙方和解,修車各自付各自,
應該有機會談成,實際修車用拉車台的方式,
不會很貴的,但現在越來越少機車行能有配合的廠商這樣修了.
不過,你路明明比較大條,什麼可能路權比較小.
禾口王
我叫機車行估關於這次事故損傷部分~光是輪框碟盤避震車台還有什麼轉向把手~前半部幾乎卡死那些就差不多快三萬~車台部分考量安全所以換新的~改天保險拍完照在po上來~估價單也還沒拿到!
禾口王
聽警方說完~大概心裡對初判表也有個底了!不過車應該會全修~保險公司會要收據!雖然很想報廢~想說這事故如果真是左右方問題!只能讓損失降低一點~畢竟這是悶虧!
c.c.0110 wrote:
道路的幹、支線道是以標誌、標線或號誌來劃分的,不是看路大小條。

事發的路口沒有標誌、標線或號誌來劃分幹、支線道,就是看進入路口的車道數,車道數少要讓車道數多,雙邊進入路口都只有一個車道的情形下,那就是左邊要讓右邊。

這麼簡單的規則一堆人不懂,台灣交通要好,再過一萬年都不可能。

麻煩你不要說話行嗎 ?
勉勵 wrote:
麻煩你不要說話行嗎 ...(恕刪)

他講的有錯嗎?看了一下交通部的函釋,幹線道跟支線道有規定要用號誌、標誌及標線來區分,所以如果沒有設置的話,就表示沒有幹線或支線的問題,而是回到左方車禮讓右方車,連結供參: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267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中段: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車道數不同
對方7成至全責
以彩圖來看,b要讓a,a的車道數比b多
這二條路 路權相同? 右方優先?






所以根據無號誌路口交通規則及認同此規則的網友:

遠東街南往北開的車輛優先於延平路西往東開的車輛
因為遠東街的車輛在延平路西往東開的車輛的右方, 因此有優先權

所以遠東街出來的車直接衝出來就好了啊
等到開到延平街一半時,
因為延平路東往西開的車輛在他的右方
優先權變成延平路東往西開的車輛
這時再來決定要不要煞車

交通部真的是中華民國幾十年來拿一堆錢卻什麼事都幹不好的部門
落伍不合時宜的交通規則不用改嗎?

像前面有人說了, 交通部應該加上一條, 只要一條 路/街/巷 在某端結束了, 就應該被視為支線
禾口王
很爭議的地方~但也無可奈何!等改天初判表開獎應該會笑死一堆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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