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0110 wrote:
道路的幹、支線道是以標誌、標線或號誌來劃分的,不是看路大小條。
事發的路口沒有標誌、標線或號誌來劃分幹、支線道,就是看進入路口的車道數,車道數少要讓車道數多,雙邊進入路口都只有一個車道的情形下,那就是左邊要讓右邊。
這麼簡單的規則一堆人不懂,台灣交通要好,再過一萬年都不可能
雙邊進入路口都只有一個車道的情形下,那就是左邊要讓右邊
挖鄵 如果真的是這樣分幹道支道
那還真的蠻瞎的
台灣人肯定是路口瘋狂撞的
無號誌我自己都會留意有沒有人要衝出來
有些沒紅綠燈只有地上寫字的停慢路口
我是慢我看到停的根本沒停我也是停下來讓他
有的還會好心的跟你招招手
跟你微笑好像跟你說謝謝一樣
台灣路口只能靠各位自己小心的概念嗎?
那些沒停的都沒想過我就是看到你沒停怕你撞我才停給你過
可能是我們這些怕死仔慣壞了那群違規仔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個人積分:20分
文章編號:89021480
勉勵 wrote:
麻煩你不要說話行嗎 ...(恕刪)
他講的有錯嗎?看了一下交通部的函釋,幹線道跟支線道有規定要用號誌、標誌及標線來區分,所以如果沒有設置的話,就表示沒有幹線或支線的問題,而是回到左方車禮讓右方車,連結供參: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267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中段: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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