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MY縫 wrote:克制民眾檢舉最好的方...(恕刪) 被罰到怕了嗎? 假車牌抓到會被關刑法第212條之刑責:「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科技執法就能自動比對判定,只是警察要不要這麼積極去追?現在出勤抓人要有優勢警力, 不然很危險!路口監視器屬交通隊管的,抓人屬一般警察!有次在台北市發生小擦撞,到附近派出所看監視器,處理警察還打電話去交通隊請求授權看哪一支監視器!
vm wrote:被罰到怕了嗎? 假車牌抓到會被關刑法第212條之刑責:「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又沒在抓搞那麼多垃圾科技執法只是在搶錢資料庫套下去最簡單的顏色分辨就可以了吊牌、註銷牌那些更不在話下只會垃圾搶錢!科技執法?我佩
kovier888 wrote:如果在台灣發現汽車掛...(恕刪) 去搜尋最近掛假牌被抓的新聞吧CP值之高 不掛假牌絕對是白痴看法院判違反特殊文書罪幾乎每件才判2個月 六萬?少了過路費 停車費也不用可以的話 連稅也可以不用繳還可以隨意違規。說不心動是騙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