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去年檢舉破108萬件 王世堅︰違反比例原則

燈光與喇叭,是行車之間的溝通,

交通部根本不用理會王世堅,

因為他不懂得溝通!
被連續檢舉7次除了衰小以外
能夠活到現在也是很不容易了
都沒人覺得摩托車打向燈不如汽車方便嗎? 有時候為了打方向燈 會手忙腳亂
moastyle
單純打方向燈還好,但是前方煞車而跟著煞車的時候,左手按著煞車還要打方向燈,那就差很多,除非是煞車用腳踩的車種,才能避免這個窘境。
Isabear0214
等到要轉彎時候才打當然會手忙腳亂
fiestaso wrote:
對阿,應該開連續處方籤的
定時回診就好了
不要連續處方籤
給條活路
空殼椰子
在路上左扭右甩隨心所欲,還不是逼別人讓,自己爽,有要給別人活路嗎
apqp wrote:
下班時間, 車速很慢...

但就這一瞬間, 後面的車送他一張檢舉罰單



他知道了。
給條活路.....

人性本惡, 能夠傷害人而不被傷害
每個人都樂於去傷害人。


檢舉制度被濫用, 本來就是可以預期的事。

這就是警察國家常用的伎倆
人民相互監視, 相互舉報。
人跟人之間, 不存在著信任跟包容。
眼觀耳聽
只有對違規垃圾才不存在包容啦[沒有不敬的意思]
Isabear0214
信任?就是因為 "信任別人不會違規" 才變成這樣不是?
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的恰吉
連續殺了7個人,被重判又重判之後

竟然有人說違反比例原則

問題明明就是殺人犯那位...
lexus_sky0066
跟殺人有關係?沒睡飽?
未打方向燈也是我檢舉最多的項目 上班路上一堆車方向燈都選配的 下班後一個一個來檢舉 我看垃圾駕駛有多少個1200元讓我檢舉😂
lexus_sky0066
垃圾檢舉垃圾嗎?
機車未打方向燈問題確實很多,尤其是在車道上穿梭時,10之8.9都沒打燈,逆向更是屢見不鮮。
建議政府還是要正視這個問題,把罰則提升到1萬甚至更多,以求有效遏止!
對於連續性違規車輛,更需加強實施吊扣或撤銷其駕照。
Ahan571026
政府交通部也都不知道應該怎麼做了吧.為了紓解交通,都是放任機車違規.導致機車都不知道自己違規.逆向鑽到停等區.左轉專用道不進入內側車道.直接在直行中線左轉.這都已經成慣性了
Lexus001
常常在路口,轉彎方向燈都打到快燒了,一樣有騎士鑽到你右邊、左邊來擋著你轉彎,我真不知道方向燈到底是做什麼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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