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也要讓、路口沒斑馬線也要讓,你真的知道停讓行人怎規範嗎?

這的確應是兩張罰單無誤,只是車子因不讓行人會被檢舉,而行人闖紅燈這張沒人去開,並沒有說行人無罪,是不公平,但那是規則,得吞下去。
行人斑馬線闖紅燈
當然是違規
但不能因行人違規
就擦撞上去
我是一定會讓

但也在此呼籲
禮讓闖紅燈行人同時
請務必多按幾下喇叭
提醒行人你已闖紅燈了
作秀用的禮讓行人行為無意義,不久前在fb刷到一條新聞,大意是說禮讓行人活動已經過了一段時間,訪問行人是不是"有感",真是很可笑,如果你今天討論的是禮讓行人活動一段時間後,行人被撞的數據是不是有下降之類的我還覺得是在討論問題,問行人過馬路是不是車會停下來讓你過,真是很可笑的事~~~


行人被撞該檢討的是不看路的駕駛,這些有的前檔隔熱紙貼的都看不到路了,各大路口多作一些行人庇護島,這些會撞庇護島的人都是開車不看路的,另外最好撞上行人的先開罰個五萬十萬的~~~~會更能讓人注意行人。而不是只搞一些行人帝王條款~~~~
不想讓就給他刷卡或撞上去啊, 就是這麼簡單

喔別忘了你家的老人小孩也會被這樣對待唷
沒有相關配套的法則,真是令人無言

目前個人開車騎車,都已經到了路口都停下確認是否有路人的情況

個人認為目前法規過於粗糙,道路設計不檢討、燈號管制也不檢討... 直接就是罰6000

比如說:
1.
附近的傳統市場跟夜市,所有人都是想過就過,紅燈綠燈都是自由心證的,直接站在雙黃線上吃東西的,路邊全都是併排停車到雙黃線上的(這還不能檢舉),我就問你怎麼讓3公尺?

2.

這種路口到處都是,一堆行人就站在紅圈內等紅燈,過去就是未禮讓,不過去就是占用路口
還有那種路口,雙向斑馬線在轉角處交錯的,有行人就站在交錯位置,雙向都得讓,哪個方向車輛綠燈通過,行人打算走的是另一個方向,不好意思,您未禮讓行人罰6000

3.
還經常行人在等紅燈從人行道突然走下來斑馬線上的(沒有要通過,只是紅燈秒數不多直接就預先往前先走幾步),本來正在通行的汽機車,以我個人有時會開貨車來說,已經距離斑馬線只剩一米,請問是應該緊急剎車嗎?道路速限40的情況,我的正常剎車距離應該要多少才會停下?
行人違規沒錯,但是他罰360? 我罰6000? 行人不能被檢舉,我有車牌比較好檢舉?

4.
還有那種行人突然掉頭、突然轉彎、突然回頭...,各種狀況
行人走路,從開始到煞停所需距離? 汽車所需距離? 機車所需距離?

而且還是開放民眾檢舉的,這樣任何人隨時都可以化身檢舉魔人,手持攝影機,檢舉路上所有車輛
只要找個適當的路口,車速稍快,而且安全的,有車輛經過時,隨時從人行道斑馬線跳上跳下,以正常來說跳下去再跳回去都不用一秒,想拍誰就拍誰,絕對沒人來得及反應

以上不勝枚舉,現在騎車經過人多的路口,我都想直接下車用牽的

不說了,我要加緊去重訓,以後開車到路口也能推................
惡即斬
更火大的是一大堆機汽車開上人行道、開進公園,停在人行道上,居然罰則更輕,人行道走的難道不是行人?為啥斑馬線上罰6000,人行道上更便宜?
天空1133
@惡即斬 閣下的問題其實很簡單:台灣所謂的違規輕重是以大家都會違規的行為就是沒有違規,即使違規罰則也輕!都是屬於交通部首創「微罪不能舉發」的台灣鄉愿價值啦!
這是惡法!

不要撞到人是一回事 讓是另一回事

路邊忽然衝出來怎麼讓? 紅燈還大搖大擺過斑馬線 你爽讓?

最多只能踩煞車不要撞死他

政府沒道理強制要讓 行人違規卻無力處置

紅燈行人跑出來 我會煞車 但也會大力的叭下去

不撞死他 至少也要嚇死他


帝王條款不能無限上綱
edgar!!!
正確的做法是看到斑馬線就先減速隨時能夠停止的狀態,而不是看到有人才減速讓行人
成成大
沒有錯,會讓也會按喇叭! 不然撞到他更加麻煩!
遇到行人闖紅燈只能閃
怎麼讓??
難道每台綠燈直行的車輛
在行經路口時都要放慢至隨時有路人闖紅燈都能停讓的速度嗎?
在路口如此密集的國家
恐怕交通的順暢度會大打結
除非
政府有辦法大幅降低台灣的車口總量(汽、機車)
edgar!!!
你說的做法就是減少車輛的方式之一,人人遵循你說的方法來開車,我想台灣的汽車會上了不少,很多國家沒有這麼方便違規,行車成本提高自然開車的人就少
aalline wrote:
遇到行人闖紅燈只能閃...(恕刪)


其實我也是覺得很怪
到底為什麼不讓就等於撞
很多人在談論闖紅燈是否停讓這件事情上都會說
你不停難道要撞嗎

阿難道不能閃嗎?閃不過我當然停阿

不讓而閃過的應該才是正常情況
人那麼小,路幅那麼大
會開車騎車的人都知道怎麼抓安全距離
騎車的每天鑽,會不知道跟行人的距離嗎
開車的人每天閃鑽縫機車,要閃行人會有很困難嗎

身為一個正常公民
不去傷害他人是基本
就算看到行人闖紅燈,他是智障他是低能兒
騎車開車的人也不會因此而特別瞄準他撞上去阿
edgar!!!
可以閃啊只要距離3公尺就ok了,你就想想如果是年邁的家人或者是年幼的小孩過馬路,有車子故意很貼近的對他們刷卡過去你也覺得ok嗎
很好奇,警察要如何靠照片來確定是否行人和機車在三個斑馬紋內。
靠眼睛來猜?

別跟我說,照片可以看出來。現在都科學辦案,沒有比例尺,沒有標的,警察要如何取信民眾?
pcian wrote:
紅燈行人跑出來 我會煞車 但也會大力的叭下去

沒錯,叭下去就對了。
不過有些行人,不知道是色盲還是腦盲,你用力的叭下去,他依然覺得就算是紅燈他還是可以走,然後用力的瞪你。你不然我走,會有人讓你罰六千。

那個小朋友畫的帝王,這就是帝王。
惡魔印記666
我上個月才又在高醫急診前面紅綠燈看到一個大媽紅燈大喇喇闖紅燈過馬路還斜眼瞪急煞的那些車子,我們同樣在人行磚上等紅綠燈的看到都傻眼,我旁邊一個媽媽帶著小孩就說看到沒那就是腦沒長好的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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