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june wrote:只要家人有領身心障礙...(恕刪) 他有身心障礙的停車證可置於前檔,可以識別.當然這社會有些取巧人會濫用,但在文明已開發國家,尊重且重視身心障礙設備,先天不平等需要人補充愛心,只有野蠻不文明的人才會鄙視之.
gdjune wrote:只要家人有領身心障礙...(恕刪) 這種的好像要該戶的身心障礙者有在車上才可以停身心障礙專用車格而且很多看到根本前檔也沒按照規定放置識別標誌尤其大賣場更可以看到一堆這樣的疑似公德心殘障的亂停
謝謝各位的意見, 已改標題為 '身心殘障車位'.phone 110 真的有用嗎?車主會辯說 這又不是公家車位 [例如 大賣場], 你憑什開我罰單?cop也可能會認為小題大作, 況且也不是停在公家車位上, 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教育失敗...................最好那些無能立委能良心發現, 立法將違規停放的車輛 [不論公用私人車位] 一律先開$15000罰單!!! 半小時內不開走, 立刻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