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
車道的遵行標示只有 ...(恕刪)
沒有搭配雙白線就不是專用車道,箭頭參考用
所以在那左轉不算違規,只是觀感不好而已

ideals wrote:
在禁止迴轉路口(法規是 可以左轉 - 新北市 中和區 橋和路上)
我方車準備左轉 也打方向燈了 無奈對向車道滿滿是車
僅能等待合適的機會
後方車輛可能不熟悉交通號誌或有急事
頻按喇叭 + 閃燈 希望我讓道
我車已經盡量讓出空間
仍無法讓他通過
終於 在對向車道有點空間時
我將車頭再往前一點
後方車輛才順利超越我方
超過後 仍不忘停下來 對我喊了幾句
(車窗隔住了 聽不到)
這樣算是逼車嗎?
PS:此次不會計較 也須對方真的有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