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有新聞了,連事故鑑定意見書都有了。交通事故鑑定意見書指出,此件肇事原因為,周姓司機駕車載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死者潘婦則無肇事因。檢察官依照交通事故調查、潘婦並立即診斷證明等,認定周姓司機駕車行為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車子進入主線道,本來就應該要停車確定路況後再開。這應該考駕照都唸過吧。
純粹細分嚴格來說,小貨車應該算是已經完成轉彎動作變成直行車了!從車頭冒出開始右轉直到完成有將近三秒鐘時間,影片上看該婦人是幾乎沒有減速的直直衝上前去,這其中或許也有著老婦人本身操駕反應力不足的原因在內。但所有條件還要加上其它因素,譬如燈號燈象為何?那台車道上無故倒車轎車原因為何有否關聯等等加上去來形成完整的結果。但台灣的作法絕大多數都是;只要死人了,錯的一定都是其他人多,反正拿錢出來賠就對了的判例。台灣對於安全帽的規定,或許應該要修正一下了,3/4以下的瓜皮帽型式安全帽,應該要一律禁止列入不合法不適用型態,禁止販售。並且要求安全帽扣帶使用者如發現未扣緊下巴會前後晃動者,視同未戴安全帽直接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