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闖紅燈的撞,事後報案先吃一張罰單

只能怪自己(人)無知(當下沒有報警)囉, 畢竟法條早就寫好在那裏了
轉念想, 人沒事,就當花錢消災囉,更何況你這只是小錢
沒馬上報警就是不對...
只能說算你衰了
再提醒你一件事

既然受傷了

那去驗傷了沒?
非常合理,你媽沒帶手機不能成為不報案的理由
原來真有人被罰

我上次離開事後去交通隊報案出險
沒被開單
Another.MF
法條是寫有人傷亡時沒依規定處置才處罰,且只罰駕駛人。
重複刪
遇到過,以後就會記得,說不定,對方只想息事寧人,報警後,就按正常流程,求償,後續才是麻煩的開始。
sbook1231 wrote:
他闖紅燈又撞傷人是過失傷害,這只要告下去他會痛到哭出來

不一定
萬一對方是掛假車牌,
查不到就沒轍了
萬一對方本來前科一大串,
根本不差這一條小的,
以刑逼民就沒效了
holyduck wrote:
62-3.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

主要是有受傷吧,如果後補報案,也沒有要報保險,
直接說,人沒受傷即可,但,這張也是開對方吧,
是因為對方致人受傷,又不是你媽造成的!
如果可以確定是對方100%肇責,這樣這張罰單申訴是會撤銷吧.
jamie220
這張罰單是開發生車禍沒有依法處置,跟肇責無關,所以不會撤唷!
除非你是靜止狀態,不然都是有一條應注意未注意路況
這是一般發生交通事故雙方要先開單的原因
jamie220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昨天我媽...(恕刪)
鋼筆文青
應注意未注意路況所以是先開單的原因??這笑話不好笑安迪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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