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6000人二度連署要求放寬嚴重超速時速恢復舊制60公里,交通部潑冷水

市區速限50公里,超速60公里就是時速110公里,在市區汽車開這速度撞到人或是機車對方是穩死的,機車騎這速度只要出車禍連自己也穩死。
嚴重超速不用抓去關就已經不錯了,超速仔還要求要放寬?
areay40
並沒有,有不少雙線大直路也限速30而已,你來南部其他鄉鎮看看
edgar!!!
areay40說出來聽聽
狼0223 wrote:
還是乖乖控制右腳保持...(恕刪)

不妨開放不扣牌繳10倍罰款供嚴重超速者的選項
飆仔哭倒在廁所!
葉梓楓
還好我最高不會開超過160KM[^++^]
有種地方叫賽道
要飆去賽道
在道路就守法
很難嗎?
才6000多人要求放寬, 01這邊隨便也幾萬人要求加加嚴, 01就過不了了.
好奇,6000人中有被開超速罰單的比例有多少?超速受罰的案件數中超過40公里的比例又有多少?這樣大概可以知道這個政策的影響程度。
照速限頂多加10公里好嘛!!!
其實怎麼限都沒關係
照相機少一點就好

相信遲早罰單金額可以超出稅收

and325i
真的是這樣 音樂都沒辦法聽 [嘆氣]
edgar!!!
真的,開車的時候打個音游,它一直說話怎麼玩
這6000人自己去做被超速60公里的交通工具碰撞測試,大概只會剩3人。
應該要全部車都慢慢開30,大家堵在一比較有人情味。
超速一公里就該扣牌,看台灣交通會不會比較好。
不用想那麼多
滑坡滑到太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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