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右側鑽車縫直行碰撞右轉車,初判全責

jxv wrote:
規沒限制機慢車不行行駛路肩都要跟汽車排隊依序通過~要是立法你們開車族看笑不笑得出來~

放心啦,真的立了法笑不出來的也是機車族,要乖乖排隊風吹日曬淋雨,誰會去騎機車.

每次都說要乖乖排隊塞死四輪大爺,可是每次塞車都是二輪先鑽先跑.
Bookwarm
認同 +5
sagat
確實說了很多次要乖乖排隊塞死你四輪大爺,不過可惜都沒遇上好天氣,不是太熱就是下雨,算你四輪大爺好運,吱吱
jxv wrote:
機車車主自述...(恕刪)

行車記錄器拍下的証據對車機不利。
同向車道,前車轉彎(打了方向燈排隊轉彎),後車(機車)加速直行,撞上前車轉彎車輛!未禮讓前車先行轉彎通過。
以前没行車記錄器或路口監視器,都是車子責任大。有了監視器拍下,很容易理清交通事故原因及責任歸屬。
不過強制險 理賠不分責任 醫療費用全賠,最高20萬。但是車損、財損有分責任比。
醫療賠一萬(強制險),但是財損(機車要沒保財損)可能要賠車損2~3萬。(老車可能便宜一點,名貴跑車貴到天價)。
影片4秒就看到白車打方向燈了

結果過了5秒 第9秒時還是撞上

???

且行車紀錄器拍的高度很低 真實肉眼絕對看得更清楚...
cchcchcch
[拇指向上] 茗茶生蠔
jxv wrote:
法規沒限制機慢車不行行駛路肩

法規沒限制機慢車不行行駛路肩??
你確定!!
以物理學的角度來看
是 機車 去撞 汽車的前輪
而非
汽車 車頭 去撞機車
簡而言之
是機車撞汽車
而非
汽車撞機車
認真講起來
汽車才是受害者
您不相信我說的嗎?
那換成
砂石車 路肩右超
撞翻 右轉的 家用自小客車
您覺得呢?
用物理學來解釋
誰撞誰
才是 事情的真理
而不是 論車種 論誰受傷
所以
這則事故
初判表~機車全責
本小魯~是認同的
汽車駕駛把道路當賽道,覺得也有責任。

明明要右轉,卻把車子先向左偏再向右轉。
邑714
你一定不會開車,那種河邊小路那麼窄,靠右根本轉不進去
Jack_Jack_Jack
同意喔 714 同意同意
heliun wrote:
汽車駕駛把道...(恕刪)

不知道你有看到要右轉車道是夾灣路嗎?
汽車如果不稍微把輪胎向左是根本彎不過去的

https://maps.app.goo.gl/BNQPpYypnLaFnhXZA
機車全責?一定是假消息
HemecoKiss
[笑到噴淚]
兩輪仔當下想法一定是

我有行車紀錄器,一定上網公審你、告死你
jxv wrote:
法規沒限制機慢車不行行駛路肩


這還真的有耶,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十三、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至於那些說這條寫汽車不是機車的,只能請他們拿起自己的機車駕照,看看上頭中華民國的下一行是寫汽車駕駛執照還是機車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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