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地獄?】台灣交通檢舉制度掏空警察裁量權,執法公信力正崩解

henrylai21 wrote:
【吹毛求疵的正義?從...(恕刪)



你們到底是受什麼教育啊?民眾檢舉件數不管多少件,最終都要經過警察判斷符不符合違規要件這你們不懂?民眾有的權利是錄影舉發可能的交通違規,沒辦法左右或干涉警察的最終判斷這你們不懂?

用這種居心叵測的帶風向潑髒水標題,是壞還是笨?
fannfu
[笑]
HemecoKiss
標題殺人跟記者一樣壞5
我就問一個問題。
警察抓違規,違規仔就幹譙警察搶錢。警察拍違規,只要沒有站在明顯的地方讓違規仔先看到,就說警察像賊一樣偷偷摸摸,搞到警察去抓違規好像是做錯事情一樣,這樣才是在掏空警察的裁量權。
現在違規仔越來越囂張在違規,這是誰的問題?是檢舉制度或是警察的問題嗎?
HemecoKiss
simonni 沒辦法拍到自己的車牌 檢舉是無效的 所以沒辦法檢舉自己喔[是在哈囉]
simonni
找警察自首
henrylai21 wrote:
【吹毛求疵的正義?從...(恕刪)

開罰的案件數量逐年攀升
政府相關單位把數字拿來當政績的同時
民眾卻沒有交通變好的實質感受
人民對政府執法單位的不信任與怨氣
越來越多、越來越深
唬唬生瘋
違規太多,開單的只是少數,當然看起來改善不多
檢舉要有影片吧
henrylai21 wrote:
轉彎視線不足卻未設置鏡面或退縮轉角:導致駕駛為求安全,不得不越線查看,卻被視為壓線違規。
號誌時間極短或路口設計錯綜複雜:讓駕駛在多段式轉彎與待轉區中無所適從,一不小心就被檢舉誤闖紅燈或行車路線錯誤。
停車空間明顯不足,卻全面禁止臨停:民眾接送、貨車卸貨無處可去,短暫停靠就被檢舉成為違規熱點。


這寫的人就是在故意挑釁分裂民眾
民眾只是提供證據,開不開單依然是由警察判斷
違規要有影片才有機會被開單,一張照片被開單??


轉彎視線不足卻未設置鏡面或退縮轉角:導致駕駛為求安全,不得不越線查看,卻被視為壓線違規。
會這樣做的路口,通常都是無號誌路口,有號誌路口照號誌走就行(頂多燈號剛便時慢慢起步)。無號誌路口沒有越線問題

號誌時間極短或路口設計錯綜複雜:讓駕駛在多段式轉彎與待轉區中無所適從,一不小心就被檢舉誤闖紅燈或行車路線錯誤。
這個就是放屁,號誌時間極短跟闖紅燈有什麼關聯?就是不想停而已(闖紅燈需要紅燈時越過停止線才能檢舉,煞車沒辦法剛好停在線前也是不會舉發)

停車空間明顯不足,卻全面禁止臨停:民眾接送、貨車卸貨無處可去,短暫停靠就被檢舉成為違規熱點。
大多是都是不想走,就算隔幾公尺有格子,也是一堆不停的。然後現在違停除部分外,已經不能檢舉

警察保有最後裁量權,可根據現場實情駁回不合理檢舉檢舉人不得干涉警方裁量判斷,亦無權要求開單或回覆理由對於結構性違規問題,應優先檢討道路設計與標誌標線,而非單純罰單解決公開違規與檢舉數據,建立透明與反省的機制
裁量權一直都在警方,民眾有什麼裁量權??怎麼干涉?
違規及檢舉數據每年都會公布,一直都是很透明(我知道他想說的透明是公開檢舉人啦)
bluesway
simonni 所以根本不該有政府?
simonni
人民檢舉原本是好事演變成恩怨情仇,得有約束配套,現在檢舉真是為了維護交通秩序嗎?放屁!
本來還想寫點什麼,不過前輩們都講了,也說的很好,就不再浪費彼此時間。
不爽不要開車、騎車
從此跟罰單絕緣
【檢舉制度真的為了交通安全嗎?還是只剩一場懲罰遊戲】

看完這篇整理得頗有條理的檢舉制度討論文(猜測應該是 GPT 協助生成的),身為一個也開車、也寫系統的工程宅,我有一些補充觀點,可能會比較「帶火氣」,但也希望是理性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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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正義」變成「告狀文化」

很多人不知道,警方其實開單之後還要回覆檢舉人「處理結果」,也就是說你檢舉了,警方不開單還得說明理由給你聽。
這讓整個制度變成一場正義摩人與警察之間的「回報制度」。

不開單?那我就檢舉你不依法辦事。
開單?那我下次再幫你抓更多。

這早就超出「民間協助執法」的範疇,變成了一種「我在監督你」的微權力遊戲,甚至部分檢舉者根本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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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勒索式的檢舉文化正在失控

就像博愛座爭議,旁人一邊拍照一邊怒罵:「欸你怎麼不讓座?」
結果根本不知道對方身體是不是有狀況、剛做完治療或情緒低潮。

同樣的邏輯延伸到交通——你沒看到整條路根本沒停車空間?你不知道我這台車為了避讓突然停下的機車而越線?

拍照那瞬間你看不到,照片上也不會記錄,但卻成為懲罰的唯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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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制度的真實本質:財政收入最大化?

現在的罰單制度看起來越來越像財政工具。
有多少違規與安全無關?只是因為「容易拍」所以變成熱門檢舉點?


  • 停車格頭超過幾公分,開單。
  • 壓到待轉區白線一角,開單。
  • 接小孩臨停 20 秒,開單。


這些不是惡意違規,而是道路設計逼出來的結果。
而「科技執法」反而讓取締更無人性、更不能通融。

從系統工程角度來看,這像是一套寫死了懲罰條件但沒有 exception handler 的機器,誰踩線誰倒霉,根本不管當下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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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人視角:我們交通系統根本沒在 debug

如果我們把一條路、一套紅綠燈邏輯、或轉角彎道當成「系統」,那現在台灣的做法就是:


駕駛出錯 = 罰
而不是
駕駛出錯 = 檢討程式碼


你壓線、沒打燈、沒完全待轉,問題都丟給駕駛。
但我們有沒有回頭去檢查那條道路是不是視線死角、轉角沒鏡面、待轉區根本設計錯?

很少。因為改設計要花錢,但科技執法是一次投資、長期收費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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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黃閃燈,誰該停?誰會讓?

再講個設計問題:台灣很多路口設閃黃、閃紅,但駕駛根本搞不清楚該不該讓,因為主幹道絕對優先權這個觀念根本已經深植人心。

美國是怎樣?四向停,不管你是小巷還是大路,全部 STOP 再走,先停先走。

那種「像收費站一樣有秩序的通行方式」其實更能避免爭議與事故。
但在台灣,閃紅方怕被撞,閃黃方直接衝,最後責任還是閃紅的扛。

但政府怎麼解?不修規則、不導入全停,只會多裝一支攝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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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是一種 flow,不是逐格判斷遊戲

我要講一個最根本的問題:駕駛是「flow 狀態」,是需要用大量即時資訊做判斷的動態過程。
但現在的交通取締制度,就像是:


拍下你 flow 中的一個「不完美瞬間」→ 認定你違規 → 開罰 1200~3000 元


這是把整套交通邏輯變成「靜態框架」來懲罰人類的動態錯誤。
你覺得像不像自動評分的駕訓場,打方向燈晚了 1 秒扣 32 分那種邏輯?

而這一切,不再是為了教育你、改善你,而是:


罰你、收你錢、累積 K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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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是反對檢舉,而是想重建比例與信任

我們需要的,不是廢掉檢舉,而是給這套制度重新裝上剎車:


  • 警察要有實際裁量權,檢舉不該強制要求開單
  • 檢舉者不該變成審判官,也不需要回應或滿足
  • 對於道路設計錯誤,應該優先改善,而非懲罰駕駛
  • 公布檢舉與取締數據,接受外部審視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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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正義不能變成一場「誰拍得快、誰罰得狠」的比賽

依法行政,不該變成依照片裁罰;
民眾參與,也不該變成報復機制。

我不是要護航違規,但如果一套制度讓我們開車時像在躲監視器、怕觸地雷、活像在玩懲罰生存遊戲,那這已經不是交通安全,而是集體焦慮。

檢舉制度如果繼續這樣玩下去,遲早會讓人們對交通規則與執法機關的信任,徹底歸零。
strayvet
如果平常騎車、開車、對交通規則的了解,有用發文1/10的心思的話,我不相信會無故收到檢舉罰單...[嘖][嘖][嘖]
sq216l426
大大英明,聖明!傻子一大堆的呆丸裡,大大就猶如黑夜的一盞明燈
Motor123 wrote:
全都轉成科技執法天網...(恕刪)


有很多話要說
例如貨車違停下貨這件事情
請問這是貨車司機的問題
還是店面位置的問題
這問題是誰應該要克服的, 是店家嗎? 店家叫貨必需要自備上下貨區域或碼頭, 依照台灣現行的道路規劃.....你這是叫店家去死..........
問題轉嫁, 那就是貨車司機完蛋了, 科技執法, 用錄影的, 你違停, 那就是罰錢了, 那貨車司機就不幹了, 然後店家也要完蛋.........
sq216l426
大大聖明
??? 罰單地獄 ???

!!! 違規天堂 !!!



民眾檢舉是線上報案, 是否開罰都是警方審酌裁量, 完全無知, 通篇廢話...
simonni
你講的也是廢話,開單責任推給警方,警方真不開單就哭天喊地沒天理,這就是檢舉者的嘴臉
isometry
違規聖人...收到罰單暴跳如雷的嘴臉更精彩...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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