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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p wrote:
總之,客觀上就是有跨線,因為我騎的不是性能車,有年紀了也不會騎快車,很久沒有接到罰單,要說我有罰單就應該收起駕照不要再騎,我想這裡的大多數站友都要改搭大眾交通工具。我不是貪快、貪方便,也沒有作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危險駕駛,沒獎金,要說舉發人要非惡意,自然難以想像,這個路段要是沒特別注意,確實容易跨線,自求多福吧。
如果是兩輪(或三輪車),車體小很容易就跨車道線,這種才比較容易一跨線沒打方向燈就被檢舉成功,如果是四輪車體大的,一邊輪子越過車道線,不一定可檢舉成功,比較穩的情況還是全程拍到完成變換車道或方向,檢舉才會舉發。
跨雙白線或雙黃線這種,四輪有一邊輪子超過就很容易被檢舉成功。不過兩輪幾乎都沒把雙線放在眼裡,任意跨越又不打方向燈,這就不知道是在想啥了。
以上只是民眾檢舉或科技執法的情況,發生事故就另外一回事了,還是要回到法規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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