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ahe wrote:一開始應該不能鑽,後...(恕刪) 講的好像現在能鑽一樣你管人家理由藉口是什麼?難道能夠撤銷罰單?若真的有人身體不適到寧願繳罰單也要脫離車陣,那也是他的自由看看限縮檢舉後全台灣的道路變什麼鳥樣?昨天才碰見一台計程車擋在交通要道的路口旁
exricky1030 wrote:我比較好奇,對於已看到但來不及剎車撞上去的4輪...可不可以不用負任何責任,真的在高速公路上怎麼可能時速100-110km @ 50M完全煞停在想 - 即使100M這距離看到了一般原廠轎車能不能煞住也是個謎 這個煞車系統(改裝)換新、輪胎挑個3~4千一條,輕鬆都可以在合法最高速限內煞停吧,停不下來就是沒看路或是命中該絕惹。
dko wrote:100%保證,不可能...(恕刪) 所以你在平面道路會違停,在高速公路也會嗎?高快速公路禁止車道分割快速道路及一般道路未禁止車道分割dko wrote:台灣重機跟國外重機騎車觀念真的差很多,國外是把重機當汽車,台灣是把重機當機車!!!...(恕刪) 又在那邊掰國外,還好老早就準備一堆影片打臉你這種愛亂說話的人了另外人家126CC的機車就擁有完整路權,也沒再那邊跟你什麼比照汽車,而是照輪數去規範兩輪有了路權就要當成四輪來駕駛!? 世界奇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