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者生存。狹路相逢。勇者勝。

駕駛違規....你們要閃啊



大家都是帝王。當然無解。

行人(兩隻腳)<兩輪<四輪<四輪以上<.........輪數愈多責任越大。記得買保險,不是強制險。


什麼地獄,明明就18層。

自主應變。

大家要有社交距離。




要怪就怪....破口。



責任來你就扛

「duck不必」


如同連續假期,塞車何解?!
既然感到是行車地獄,何不走路就好了!
隨便啦,反正現在搞到本來30秒的綠燈
鬧區行人優先號誌放行-5秒
人流在那裏過馬路禮讓不要說汽車連機車都過不了兩台
尤其是那種六米路小巷或是一般雙向道前面有個左右轉車全部慢慢等
關掉鬧鐘再睡
有點本末倒置的感覺吧
人車號誌分流就好,這樣也可以避免愛切西瓜的智障駕駛撞到人!車輛也不用等行人的太空漫步導致過沒幾輛車!
關掉鬧鐘再睡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關掉鬧鐘再睡 wrote:行人條款一陣子了
不論開車騎車行人的各位
一定有些想法吧
或是有沒有覺得怎麼樣可以更好??
真心想來討論這個話題
還是真的無解??



你可以先把你的想法提出來,跟大家討論
互相激盪,會更有好的效果




政府的政策不是百分之百完全正確!
更多的時後是錯誤政策一堆
也有需要被糾正的時候

大部份時間是依據人民想法去推動政策
只要有一方認為是行人地獄
迫使政府修改法規,不禮讓就重罰
另一方汽機車駕駛人沒參與討論
那政府就會推出不是很符合現況的法規
簡單的說: 行人號誌與行車號誌分流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行人安全,行車順暢一併解決
更多時候是行人根本也沒依照標線在走,交通標線也亂畫一堆
人行道的比例也亂做一通

更別說區間測速,科技執法,測速照相機是世界密度最高的國家

上面就是沒很深入的討論,問題就這麼多了

交通如果是重罰就可以解決問題
那政府真的是TMD好做

請各位思考,交通是越改越好還是越改越糟糕

杰夫jeff
問問你黨為啥連你說的都做不到?
Harvey norman wrote:
簡單的說: 行人號誌與行車號誌分流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行人安全,行車順暢一併解決

行人、行車號誌分流是最佳解
四面行人綠燈->四面車流都紅燈
四面車流綠燈(兩兩綠燈)->四面行人都紅燈
行人、行車互不干擾
edgar!!!
意思是每個路口都要有好幾根的紅綠燈?沒紅綠燈的路口,車不會讓人,結果行人還是賤民
關掉鬧鐘再睡 wrote:
行人條款一陣子了不論...(恕刪)


汽車原本就該讓行人了,
行人還好吧! 台灣人不太愛走路,
反倒是路再怎麼窄, 還是要開車

反倒是一堆人買好車, 卻開得慢, 限速60開40
少數人開慢, 後面只會更慢,

開太快出車禍的是極少數人,
不能用那些做藉口, 合理化擋路

一堆人愛掛在嘴邊開慢一點,
大家開一樣快不是很好嗎?
或是說大家開一樣慢也很好
sansen
飛在天上的大X 難道你認為慢慢開當路障就比較安全? 大家開一樣快才安全吧!
關掉鬧鐘再睡
我覺得息息相關耶
01一直吵人車分流, 請問是每個路口嗎? 還是你認為的路口才要?
為什麼地方交通局聽不到你們01的聲音, 講得很厲害為什麼沒有做?
你是投給他的, 就要請他依民意執行阿, 你罵中央也沒用阿, 除非藍白納法規,
只要是路口一律人車分流號誌.
edgar!!!
終於有人會思考了,人車分流的話我家社區應該就要幾百根紅綠燈,目前0根,台灣人也太有錢了,電也好像用不完一樣
doremicheng
說人車分流的, 先去體驗一下台北市建國假日花市信義路與建國南路路口, 紅燈時可以塞到前一個路口, 再來吵人車分流吧, 不要拿國外車流少的可憐的路口來比較
fantasyx wrote:
當然是
行人專用時相
人車分流


三峽大車禍地點也是行人專用時相,人車分流。
行人專用時相...先去等看看240秒還不一定過得去的紅綠燈再來討論,不要所有路口都設了再來抱怨大塞車

紅燈越久車會塞越長,塞太長綠燈就不見得過得去,此時駕駛耐性會變差,同時闖紅燈的人也會增加
比如每天上班要經過20個紅綠燈,每個多30秒行人時相上班時間不是多20X30=600秒,實際上會是車輛太多車速更慢,綠燈要兩三次才能過去,加上號誌不同步增加的時間可能是半小時

就好像7點出門上班7點半就能到公司,但7點半尖峰時間出門要8點半才能到公司,加上行人時相和道路壅塞度增加9點才能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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