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小花 wrote:騎在路肩沒有資格靠北...(恕刪) 幫補,還有01 抓違規達人。故,我騎車 沒在靠右的啦。不是不能騎,要當心後面。比學長比四輪大爺可怕。沒上01 怪我們嗎。吱吱吱。路肩 不是只有國道有,但是國道路肩,解手 要放三角錐,警示牌。台南在地人。
Xantia_L wrote:幫補,還有01 抓違...(恕刪) 之前我說別騎路肩就被鄉民洗禮過了鄉民:「你沒騎過路肩嗎?」鄉民:「你有在騎車嗎?四輪大爺會逼車啊,不騎路肩騎哪裡?」鄉民:「都是你政府長期宣導靠右害的!」明明我一年被四輪逼車不會超過五次但是鄉民總講得好像上路就會被逼車、自動被政府強迫靠右
blink_blink21 wrote:這算鬼切?沒看錯的話...(恕刪) 影片上傳者,有時候標語。下的不太準。這樣轉。當然後車有機會嚕上去。在交通事故,原因主要可分為「人為因素」和「外在因素」今天機車騎士想拚 強制險體傷20萬。就嚕上去。沒有理由。看不看的見,不是重點。有看到也是會撞上去。沒看到也是有機會撞下去。這上去下去。都不影響強制險理賠。除非自摔。自撞。單一事故。未涉及其他汽機車,僅因單獨一輛汽(機)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態樣。直行車有路權。就道路標線,騎在路肩上。屬於外在因素則包括、「路面狀況」和「道路設施設計」如下面影片。2米的路肩....讚讚讚。路肩怎麼使用。新聞台不是都有說.....。四輪大爺轉彎。有撞上去 那就是都有責任。只是機車騎士要負責小部分。
bradia wrote:機車直線一直衝,不管是汽車右轉,或是車縫轉出另一台機車,結果都是撞一塊。這位騎士還算不錯,在按喇叭之餘還不忘煞車,太棒了 除非是輪胎該換了不然他這距離真的有點長比較像是先按喇叭警告才煞車高速車道分割本來就是找死但是在01你敢說也算是一種找死二輪仔是不會輕易放過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