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認為我過了路口就要駛入三線車道的最右邊車道 而他就是應該要駛入中間車道】
那是鬼扯,依地圖,樓主的路線並沒錯,台灣的路口,依一般習慣及實際情形,一般以直線行進為原則,但隨意換車道並無違規(甚至不必打方向燈),有人在路口就是隨便走。本案應只是遇到換車道讓不讓的問題,對方硬切還撞車,一樣有責任。
這種路口無標線 只能斷定前後車
雙方一定有責
按照車道你能直行也能靠右
左方車靠右一定要注意
Wen4440 wrote:
我從頭到尾都是直行,對方認為我過了路口就要駛入三線車道的最右邊車道
而他就是應該要駛入中間車道
另外我的行車記錄器故障沒有錄到自己的視角
而對方視角看起來是我從後方要超車他


對方視角看起來是你從後方要超車他?
這樣看來是你的錯啊
八成是你看到你前方的內線車打燈要切過來你就加速關門不讓切
法條?
道安規則 102-3
"同向"有二以上之車道者,左側車道為內側車道,右側車道為外側車道。
道安規則 102-1-3
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

前面的三個車道, 哪一個是"內側車道", 哪一個是"外側車道"?
你原本又是在哪一個車道? 內側? 外側?
別人前面沒路了, 讓一下就沒事了, 你就是硬要擠
gbs5543
對錯比例看前後距離了 雙方一定有責
你有看到對方打方向燈,也意識到他要往右靠,所以你不要期望你的責任比對方少,因為對方是在你前方,加上路口不適用直行車優先這個規則(你不是行駛在車道中)。

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 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Wen4440 wrote:
車禍-兩線道變三線道...(恕刪)

不會開車駕照就繳回吧
沒引導線就不會開?
你根本不是直行
你的車道在下個路口還是一樣外車道
對方也都打燈了還讓
只能說活該....
我是初判表專家,

你的車禍很簡單,

對方變換車道未注意旁車會是7或是全責,

因為沒有放影片,不知道變換車道與你發現瞬間是否小於2.6秒,

若是小於2.6秒,變換車道的車輛會是全責。

左轉都沒有發生,跟左轉專用道一點關係都沒有,
就是單純的變換車道的車禍。

einskeng
你才是對的!這CSAE有機會檢舉43條第3款嗎
字多沒細看,
紅色箭頭的吃虧,
應該走外側車道。

藍色箭頭的車雖然在路口前是在內側車道,
但過路口後的中間車道應該是他的,
除非他要左轉;
要是藍色箭頭的車不論在路口前後都只能走內側車道,
那不就是強迫左轉??

出了事故就是紅箭頭的主責...
但不會是全責。

還是有人以為就是要直直走,
沒有要照標線走,
默默的跨車道、變換車道而不自知,
還以為是別人的惡意爭道。
看撞擊時車輛所在地點

路口無變換車道規則,肇責不好判斷。
過了路口到有車道線的車道後,變換車道的車 肇責比較大, 甚至全責。
Wen4440 wrote:
我持續前進並因為左車持續切入而往右偏
最後左車前車頭(我認為是故意)撞了我又駕駛門到右輪都有損傷

我比較好奇的是他從你左側切入,你受迫往右偏
他是怎麼用車頭撞到你的右駕駛門到右輪的?
簡單來問就是...他在你的左側 是怎麼A到你右側的?
1. 左車有打右方向燈,所以知道自己非直行車,禮讓直行車不是基本規則嗎?.
2. 大家都說樓主依規定不能行駛中間車道,要變換至外側車道,即然是規定,那樓主要打方向燈嗎?
3. 承上題,樓主變換至外側車道,與機車發生事故,是否有肇則?

請各位大大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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