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個月騎機車就這樣撞到汽車,好險我騎60而已加上馬上急煞
只有前車殼破裂磨損人沒摔,但下半身多處瘀青跟擦傷
行車紀錄器也顯示我速度證明我沒超速(該路段限速70)
但聽保險那邊說警察初判是7:3 我3
現在等通知單
所以對方全責我看很難
Winghoping
處理好了,跟我估計的差一點,未注意前方來車,多了一條限速40我騎50~60超速,沒出過車禍不知道機車道無標都限速40,雖然和解了,當初急診醫院也倆光,不照X光,12月痛到1月去別家看診,尾椎移位+骨折
Winghoping
現在要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責任險就醫跟復健理賠,對方保險說這過幾個月了,不能代表車禍引起,要我提出一堆證明文件給他們審核,還強調已經過好幾個月,通過機會很小,我就算了
粗蠟推一推,沒事。
左轉沒有先停一下啊?還鬼切咧.這駕駛真的不配這台車.
若他好好正常左轉,基本上視角是可以看得到直行機車,
我認為四輪全責,只要兩輪維持原則.要四輪全責不困難.
在崇尚鋒芒的世界裡,溫柔是我最深邃的抵抗。
npnpnp1979
+1可惜這裡是 鬼島司法 法官絕對出乎你意料之外..
千萬不要叫二輪防禦駕駛。
版上的規矩是,提倡防禦駕駛就是四輪嘴臉。
本案例二輪用討皮痛教訓四輪板金超讚。
如果防禦駕駛那根本沒辦法教訓四輪板金!!!

不過這次看來還可以再多教訓幾次,只是自己也要掏不少錢。
sunland
攻擊才是最好的防禦
兩台都在搶,兩台都很猛,路口來相會。
切西瓜死好
jxv wrote:
芬園大彰路跟員草路2025...(恕刪)

兩台都很硬氣喔
粗估一下兩方支出?應該很客觀
這要肇責怎分配
sunland
現實世界可能四輪7二輪3,機車有機會再降低,在本板4輪全責就沒錯
bulahe wrote:
千萬不要叫二輪防禦駕...(恕刪)


明顯壓到雙黃線。吃西瓜。


牛魔王有錢,不怕賠。

直行車捍衛路權。吱吱吱。重機去撞到四輪大爺。

OK蹦 貼上一下。就好。車免洗。免烤漆。




事故發生在6日晚間7點多,地點位於139縣道大彰路與員草路口。根據警方初步調查,30歲陳姓男子駕駛的紅色Supra跑車,沿著139線從彰化市往南投方向行駛,於該路口欲左轉時,與對向直行的紅牌重機發生碰撞。






曾姓騎士倒地後全身多處擦挫傷,左手更因撞擊而骨折,經救護人員包紮固定後,緊急送往南投草屯的佑民醫院救治。院方表示,騎士到院時意識清楚,經過初步治療,目前已無生命危險,仍需住院觀察。

警方對雙方駕駛進行酒測,重機騎士曾男與跑車駕駛陳男的酒測值均為0



財損加體傷。準備個50萬吧。










雅媽哈。V.S 投優大。



重機車本來就在停等紅綠燈。哪來的沒注意。 四爺大爺嘴臉。嘴臉。


大爺你輪胎壓 雙黃線。機車騎士怎麼注意。


吱吱吱。逆向行駛的行為,違反了「不依遵行方向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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