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開輔駕,二次衝撞事故

他一定是想要幫大家換新車~
Freshness wrote:
這傢伙沒被撞成肉餅算...(恕刪)


交通部也不宣導正常用路知識,用路人只能傻傻成為肉餅候選人
命真大...
本來可能只要修就好
撞了第二次乾脆報廢算了
那個三角錐放的也太近了..........看到也來不及
看起來是大車撞到小車,然後大車已經一半在路肩了,小車停在最外線上

車子又不是不能動,又有行車記錄器,其實可以先都停到路肩,再用行車記錄器來判肇責

但我看不懂的部份是....為什麼三角錐要擺到內側車道去?????
阿呆駕駛~
還敢站在斷腿區......
以為有拖吊車幫您擋煞嗎??

站離車後遠一點吧~~~~~誰知道三寶有無看路
jxv wrote:
高速公路,開輔駕,二次衝撞事故
國道一號三重段
2026.02.02


現代人 賊懶 入 仙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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