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5696分
文章編號:92850537
高速過彎失敗,撞人行道......
凡事要講證據的,
經過鍵盤律師團隊發掘真相,所謂過彎失敗的「失敗」,其實是「被滑倒」,
重回現場看看受害人過彎時被滑倒剎那的第1也是唯一的滑機點,

很明顯,是人為放置的機車殺手之一「人孔蓋」,理應申請市賠,

另外,重回現場看看被害人過彎路段狀況,
原白色警語布條沒了,紅色警語布條雖然還在,但距離受害人進入過彎點過遠
根本看不到,明顯是人為故意行為之應盡而未盡警告責任,
由於布條警語主體警告人為校方,理應申請校賠,
又教育部為城市科大主管機關,故理應亦同時申請國賠,


受害人疑被滑倒而無對向車故意撞擊或輾壓終能站起來雖未知可否申請3賠,
實乃社會之有幸與不幸也
Don't Touch Her! Don't Touch Her! Don't Touch Her!
個人積分:16311分
文章編號:92854085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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