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帝王條款是什麼?是被媒體帶風向?

還敢嘴帝王, 你們這些有輪的嘴臉, 真噁.
EZGM1 wrote:
行人帝王條款是什麼?...(恕刪)


我去年開始每天都必須走十字路口的馬路

我走在斑馬路上,很常面對迎面而來不減速的汽車及機車

那種生死瞬間的感覺,我覺得這條法律保護遵守法律的大多數行人是必須的

至於利用帝王條款的刁民只是少數
以現代都市規劃來說

市區照說除了不得不經過市區的主要幹道和高架車道

其他一般道路就該規範維行人一率有優先權才對

要知道市區就是人來人往的

那麼行人路權和車輛路權怎麼說都是行人至上才對

甚至應該把很多道路改規劃為行人徒步區才對

車輛的方便本就不該凌駕於行人的路權之上


至於都市規劃到底要怎麼落實人車分離以及可行性如何就再說
本來就沒帝王啊!
行人闖紅燈被撞或導至車輛出事,也是有肇責的。
EZGM1 wrote:
行人帝王條款...(恕刪)


你去找一個闖紅燈的

去給他撞看看

最好撞死他

你就知道有沒有了!

很多人說行人被撞到都很嚴重是沒錯 但為了閃違規的行人而造成的損害就不嚴重嗎

尤其台灣機車那麼多 機車騎士是比行人安全多少?

以前行人闖紅燈還會注意來車 現在一堆不看車的 想闖就闖 碰到好幾個闖紅燈跟過綠燈一樣

有人說發生意外行人也有肇責 這句根本是笑話

依照台灣死者為大 傷者其次的情況下

哪怕你完全無過失 都可能因為行人受傷判你個3成肇責 或是套上萬用應注意而未注意
個人感覺,請鞭小力一點。

我覺得"行人優先權最高"->這其實是沒問題的。(就算說是帝王條款(意義上,非法律上),我也覺得沒問題)。

當然,有些行人在路上亂搞,相對應產生的問題->這應該是要另外規範行人,哪些行為是有問題,可以訂定相對應的條款(罰則)。

不過,有些奇怪法令,過度罰駕駛,也是可以好好討論。

畢竟,我覺得行人在路上,本來就是相對交通工具是弱勢。

希望台灣,可以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


P.S. 在日本看到行人過馬路,一路低頭看手機,從頭到尾都沒抬頭起來。
EZGM1 wrote:
看了上面幾個,其實並...(恕刪)

就這樣子講好了,當行人闖紅燈是瞬間的事時,只要在班馬線上,機動車輛就有責任,如果沒責任,法官直接扣上一條應注意未注意,你還是有肇責,這就是行人帝王條款由來,當然立法的原意也是希望多禮讓行人,但如果有人惡意使用,那就又是另一個故事了,這樣你懂了嗎?
其實什麼禮讓行人的條款我都認同
但是我想絕大多數駕駛不能理解的
是為什麼過馬路一定要要慢條斯理地慢慢走
只是一昧的宣導要禮讓行人
卻不告訴行人要專心快速地通過馬路
受傷.身體不適.老人及幼童走不快
我是駕駛就等嘛...OK的
但是一般正常好手好腳的正常人
用散步的方式.低頭划手機的方式....漫步過馬路
無視車輛的等待
才是現在這些規定有爭議的最大原因吧!
EZGM1 wrote:
難道世界上其他地方不是這樣?有國家規定行人闖紅燈你可以直直開過去把他撞死沒關係?


所以行人穿越平交道

不撞死難道要煞車等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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