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蘆洲區 腳踏車騎士,切西瓜,過馬路。被汽車撞翻天。

看這路線,以後他騎機車十之八七也會這樣走,早點學習道路安全是好的,以後車速加快,結果就不一樣啦ゝ大家都愛批評汽車切西瓜,其實「人」才是控制路線的主角,這個人不論走路、騎車、或開車,都一樣切。
恩,雖然是二輪但是不是機車,可以罵~~
好在不是被大貨車撞,命真是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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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被腳踏車的把手和汽車後視鏡撞到下面
感覺那裡好痛
小小年紀就懂得外出買西瓜.....

嗯~西瓜摔爛了.....
雖然活該

但我覺得他會再犯


因為他認為 對方賠我錢 所以我沒錯

可以繼續切西瓜 反正不能撞我
跟在小貨車後面切西瓜

只能中午出門

早晚會.........
亂騎腳踏車也太危險...
luckyfullhouse wrote:
四輪過人行道沒減速慢行,肇責比5比5 結案


完全錯誤的看法!

腳踏車緊跟在貨車後面,貨車直行,後面的腳踏車要左轉,貨車與轎車會車後,後面的腳踏車沒看到直行的轎車,恣意跨過車道搶先左轉!

腳踏車是騎在內側車道,不是行人過馬路,然後沒看對向有直行車,恣意搶先左轉,於是與直行車發生車禍!

還好直行轎車車速不快,否則.....

本件事故肇責分擔比:

直行轎車:1

左轉腳踏車:9(沒讓腳車背全責,是台灣與情向來同情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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