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45張罰單! 法官判「監控過度」撤銷👍

刑法連續犯刪除就是為了遏止連續犯罪的行為

罰單卻反其道而行,難怪國民普遍養成僥倖的心態
檢舉這麼多張是非常誇張的, 撤銷判決非常合理
但是, 那個從來不打方向燈的不配騎車 , 法官應該判那位騎士撤銷駕照重新再考 , 那就更妙了
pc8801
這麼多張只說明了當事人是習慣性連續違規,視法規於無物的慣犯
pc8801
不只不該撤銷,還應該加重處罰,並且終身吊照,這樣的人沒資格拿駕照
果然,不能單看一面之詞,事出必有因
偶爾收一兩張單是日常,一個月45張,你得罪人了。
大家把內容看完再評論
可能會有不同的思考面向
這種是鄰居報復,

固定錄影鄰居門口前的道路,

當然是有違法取證之虞,

所以不可取,

當然轉彎回家也是要打方向燈,

如果我是檢舉者,

一定是跟車出去,

一趟檢舉沒打方向燈至少10張,

愛違規到哪裡就是愛違規。
還活著,驚人!

當司法不能處理問題時,就只能等待私法正義了?
現代人火氣大,那天火一滾...
看完影片,被檢舉人自己也有問題
不是個好鄰居
樓主自己有看完影片嗎?
Naughty Dog wrote:
看完影片,被檢舉人自...(恕刪)

拿正義來報復別人,正義魔人會覺得很爽
想起正義魔人被跟拍檢舉的故事
ccs911
照規矩開車做事的能被檢舉報復?笑死人了
使用固定式的監視設備,拍攝他人住家門口的私人領域,已經涉嫌侵犯他人隱私人格權。法官撤銷罰單的理由,不是在譴責檢舉人的苛刻行為,也不是在鼓勵被檢舉人的違規行為;而是在於違法蒐證的影片原則上不具備證據能力,且影片內容無關社會重大公共利益,純粹就是鄰居長年交惡以檢舉手段來挾怨報復,不符合法律上的程序正義。
ccs911
出了家門口到了路上已經是公共場所,哪來私領域
應該要修法.......改成違規過度直接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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