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局都會差不多
因為大車吃小車

女警不停 捍衛路權
結局大概也是被路邊起步遊覽車A到 倒去對向車道
讓對向苦主給.....

至於鄉民對那位 女大聲的肉搜
看看就好

但就是有無腦民代第一時間護航
難怪給人觀感不佳
我放了火,火延燒到隔壁家垃圾,然後燒了一整街,所以我可以怪隔壁家造成燒了一整街嗎?


肇事就是肇事,不要扯東扯西 。
鬍鬚小哥 wrote:
前方路邊遊覽車欲切入 機慢車優先道上的首輛機車禮讓 依序停剎最後一台追撞上前車 導致遺憾
怪前面的禮讓或被禮讓的很不合理,
如果人家讓的是行人、是救護車、是在追通緝犯的警車呢?
每個用路人的第一要務就是注意前方,
再來才是環顧四週,
後車撞上去就是後車的問題,
遊纜車也只是直直走而已,
不然它能怎麼開?

看到大車多讓點,
不是應該、也不一定要體諒,
而是它就只能這樣走,
有時候不必要讓的我也會讓,
不想讓大車開得很勉強。
Gary2013
那六台車有五台闖紅燈、一台沒闖,是誰有問題?
樓主對"急煞"的定義,是否太嚴苛?!
以女警的行車速度而言,"看起來"是符合速限的,也是正常行駛(沒有歪來歪去、沒有鑽來鑽去),她看到前方機車停下的時候,女警也很順順的煞停了。
至於第一台機車,看影片的感覺,她也是被前方違停車逼停的,並非她想禮讓。
而違停,政府說是微罪,像這種幾乎把機慢車道佔滿的違停,等於是要騎機車的人自行承擔安全問題,將安全成本轉嫁到機車騎士,這不太合理。要等到大官因為違停出事了,才可能再嚴格執法(或修法),但這可能性很低,因為大官出巡都會有交管...

鬍鬚小哥 wrote:
回到女警這案例

其實拍得蠻清楚的 當第一台機車禮讓路邊遊覽車時 遊覽車才準備要起步切入
但因為你違停 所以延伸後面一堆問題

又因為第一台機車禮讓...導致後續急煞

這該怎麼說...

影片中還算明顯 第二台機車 第三台機車(女警) 第四台機車(追撞者) 都沒有想要禮讓遊覽車的...
再來看到內車道的遊覽車 依照那速度...也沒有要禮讓前方遊覽車的
(大車車道就一條 很明顯沒人想主動禮讓遊覽車)

單就畫面上 一台汽車一台遊覽車 四台機車來說

只有一台想禮讓...會不會當下順順騎 大家都好通過呢....

本來也很想鞭前方違停遊覽車的 但他其實也沒有硬切...是你禮讓了 我才動 又不是那麼可惡...



補充一下 後方遊覽車有下油門 推測應該是看到前方違停遊覽車欲切入 想搶快在他之前...
這又回到上面重點 第一台機車亂讓...才讓違停遊覽車覺得可切 才導致後方遊覽車下油門跟緊...

這都是一連串...原本應該是沒跟那麼近 或許右方機車追撞 還有那一點點反應時間
鬍鬚小哥
再來影片解析度關係 我沒100%把握可以跟你說 第一台不是被違停車逼停的...但就相對位置、速度以及起步時間而言 我可以有把握的跟你說 違停遊覽車是看到機車放慢停讓才行駛的
鬍鬚小哥
或許影片更前面有司機上車打燈等會讓人欲切的動作 但沒有畫面可以證明...不過兩台停煞跟起步動作 是清楚的畫面耶
重點網路有人肉搜釐清 這肇事女 出事前 在網路疑似PO出徹夜狂歡照還是文的 極度可能造成
精神不濟騎車上路 追撞前車
bradia wrote:
照這說法,現在路口停讓行人,第一台車停了,後面撞上來,該怪誰?停讓這種事是有可能突然發生的,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責任永遠最大。這回還過失致死,沒啥好說的,怪路邊起步的車,怪首先禮讓的騎士,都扯遠了。


歪個題

其實政府問題也很大,當初政策規定要禮讓行人,一堆人馬上急煞
後車撞前車一堆,責任歸屬應該在政府

行人通行鈕的設立,就是在避免此類難以區分的責任歸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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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幾樓可能閱讀不清 或選擇性...

就挑幾句看似把柄 撇除前後關係的回文...

這種斷章取義 格局真的太小 我就不一一回了

甚至在把前因後果 案件完整性呈現出來後
還能另有"見解" 實在不敢認同..



欸欸 今天我不是要說 那個後車追撞問題 因為沒有過多討論 就好像偏離主題...

阿那種就100%錯 全網都罵翻的東西 我在這篇還多提幹嘛...

整個新聞跟脆破千條留言(包含我)


阿違停 台灣哪裡不違停......
違停是急硬切 還是有人禮讓後才切
這本來就不同世界

阿影片就禮讓後才切 是不能討論禮讓者的時機好壞嗎?

時機這種問題 在台灣也很重要阿
有人黃燈會衝 有人黃燈會急煞
但看到黃燈至少後車心裡有底 但禮讓路邊車 後車心裡不一定會有底阿

直行車是擁有第一路權的 你後車心裡也會是這樣想...




但多數人只想討論 最錯那個

法律上 前者可能沒有錯 但那樣停煞 就是一種陷阱...

或許今天全部人都煞住 那不就沒事
但也可以說 全部人都先通過 那也沒事啊...
(女警當下也是想通過)

今天要討論的東西 不就是希望沒事嘛 那可能性就很多啊

你中途有車停煞 一定有風險

照攝影鏡頭來看 汽車沒禮讓 所以通過了
機車禮讓 後面被撞了
遊覽車看來也不會禮讓...

若機車沒後續追撞 那情況會是遊覽車不禮讓違停車 而率先通過

這不是很奇怪嗎...

第一台機車做了一個最小公約數的事
法律上沒事 所以在網路上無敵...


傲笑憐
那地方能停車?
huang635555
整條路肩都能停,沒有紅線
鬍鬚小哥 wrote:
各大媒體跟T...(恕刪)


整件事情的主因在於

未注意前車動向及保持安全距離

這都是騎車、開車的通病

這條路我一個禮拜要經過好幾次

這條路的規劃就是好笑!!!

每天這裡車流量之大

竟然路肩比汽車道還寬

每次前面車多就塞

慢機車沒車也不能開

即使要閃避前方左轉車也不能

我就被檢舉過

台灣人就是可笑

寧願路邊放招牌、停汽車、機車

也不能臨時停車!!!
鬍鬚小哥
這條路真的很怪 寬度可以兩線道 卻不畫 汽車卡死在單一車道上...還有台灣道路真的設計很差 光這條路一堆T字路口 不僅中間沒雙黃線 甚至還開路口紅綠燈給他...
鬍鬚小哥 wrote:
某幾樓可能閱讀不清 或選擇性...

就挑幾句看似把柄 撇除前後關係的回文...

這種斷章取義 格局真的太小 我就不一一回了

甚至在把前因後果 案件完整性呈現出來後
還能另有"見解" 實在不敢認同..


標體打: 談談台南女警車禍案
卻不鳥其他人想法,還說別人格局太小

真是幽默,就直接把標體打 我個人對台南女警車禍案的判斷就好了
鬍鬚小哥
我有回多數人吧 但我不會回說失火到隔壁那個 雞同鴨講沒有意義你這篇不就也是此篇第一次回文 沒有前言 怎可說我不鳥? 不就又是另一篇標準的斷章取義
huang635555 wrote:這條路我一個禮拜要經過好幾次

甘禮良的台南市政府~



草!路口沒有紅線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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