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款專用?用來增設測速照相機?增設科技執法設備?與其這樣想,為什麼不大家不要違規、照汽車錶速行駛... 讓罰款收入大幅減少,不是根本解決嗎!?換個角度想,反正啥都要怪中央、怪交通部,不如「專款」交回中央好了~如何!?
雨宮瑩 wrote:看新聞報導全台2023年收取交通違規的罰款高達207億元,前年為312億,去年為350億,今年還沒過完應該也是很大的數字,大幅增長的原因是導入科技執法,但全台用路違規人都貢獻給國庫這麼多錢了,台灣的交通為何還是這麼差?如果交通罰款可以專款專用,用來改善用路人安全、公共交通硬體設備、改善公共運輸工具準點率、補貼年長者專用計程車。 應該能解決很多交通安全問題。一再增設交通取締科技執法設施及警方駐點查驗大家覺得真能解決交通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