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罰則真的很輕。毒駕新制:政府嚴懲毒駕,初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累犯或致死傷者刑責更重,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並增訂沒收車輛規定。只要被確認吸毒即吊銷駕照,(禁考期通常只判1年,有夠少。)若致重傷或死亡,將終身不得考領駕照。吊銷駕照很嚴重嗎?錯了,無照駕駛在日本是刑事罪,在台灣卻只有"行政罰鍰",不構成刑事罪。汽車罰 3.6萬至6萬元;機車罰 1.8萬至3.6萬元,而且大多只罰最低金額。再加上禁考期很短,這1年中被抓到的機率有多高? 又能被抓到幾次?這就是為啥台灣人不怕被吊銷駕照,有錢就能開車啊。多年前我就寫信給各黨立委,要求將無照駕駛改成刑事罪,結果國民黨、民眾黨連理都不理,有誰見過這2黨的任何人提案的?不是自稱要監督執政黨做對的事情嗎? 不是很喜歡扯執政黨的後腿嗎?怎不敢提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