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的政府? 💢交通部兩度駁回「嚴重超速40公里扣牌」修法提案!

讚讚讚

順便把上高速公路車輛, 須簽好切結書, 列入強制項目
感覺現在不是超速肇事致死最高, 反而是毒駕肇事致死變高了, 請問這該怎麼處理呢?
un3354
刑法裡面本來就有懲處, 現在繼續準備修法加重!但死豬不怕滾水燙, 如毒駕肇事致死最高死刑, 這些超速致死?酒駕致死?違規致死?撿手機致死?轉彎車致死?這些要不要一起改?
Bookwarm
多宣導吸毒不開車!!! 看看高公局/各地交通局,交通部就是這麼做。在高速公路放一堆無效標語, 分散駕駛者注意力。
你到美國可以試試 光是強制出庭 車輛扣押 你就飽了
在美國開車看到限速牌都乖乖降速 在台灣牌子都是參考用的
在美國,「嚴重超速」不只是高額罰款,更可能被視為刑事輕罪(Misdemeanor),
面臨強制出庭、駕照吊銷、車輛扣押甚至牢獄之災。
un3354
這幾天有一篇, 台灣人自駕去挪威交通違規, 還指責挪威警察暴力?
好棒的政府

有政府 好安心
2023年修法....嚴重超速由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
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

2025 民眾於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提出的「放寬嚴重超速標準(恢復為60公里)」等連署提案被交通部駁回,
2026 再提被駁回

程序是....交通部會不會檢討~再送立法院三讀

1年超速40公里被查獲有6.5萬件,最終吊扣僅4.3萬件+沒被抓到的....這違規真的太多了,
因為被扣牌另外又延伸出假牌....

逾6千民眾2度連署「放寬嚴重超速」 交通部回應了
henry999
出事是出什麼事
un3354
出了超過限速+60 致死的車禍大案子, 誰要擔行政立法責任?
官員為什麼要放寬提高成+60, 出事你要擔責任?還是官員擔責任?還是提案的民眾擔責任?

M01 裡的留言, 好像小學生幼稚園的程度...


真的不想用政治思考來想判斷, 真懷疑這些奇怪留言的帳號是不是都是轉售帳號?
三寶烏龜路隊長一堆
不專心開車用ACC划手機
這才是真的亂源

嚴重超速可以下修為20公里更好~~
這樣台灣更沒人敢超速....

台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汽車若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除了高額罰鍰外,還可能面臨吊扣車牌6個月。
所以應該慢車道也不限速?

我只能說就該慢車道禁行快車

至於超速40公里以上也不用吊扣車牌

直接拘役十年起跳且不得易科緩刑假釋及減刑


都要那麼快你開飛機行了
車太破, 別說超速40km/hr 了.

能超速20km/hr 就偷笑了.

鄉民們是哪根筋不對?
pc8801
限速30的地方開到70很難?
pc8801
反而高速公路還沒那麼多人真的超速
JeEic wrote:
智障鬼島速限~ 真他媽可憐~


看看這一篇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7277069
"台灣人在澳洲超速11公里,罰款新台幣12,000 元"
人煙稀少, 馬路筆直, 限速50, 還有測速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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