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車道同行車到底有沒有轉彎車應讓直行車的規定?

buddy0328 wrote:這交警也太兩光,申請車鑑吧

最多5050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A辣愛怕跑 wrote:明理的法官 會判定 機車全責 汽車零肇責

沒這回事~車鑑會大部分會判5050,法官多半會尊重

然後,機車騎士一定有受傷,四輪大爺去吃屎吧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A辣愛怕跑 wrote:此種情形 已經不適用轉彎車未禮讓後方直行車了

你的轉彎行為本來就不只路口這空間

請回去重讀道安條例~要多久以前開始打方向燈?

你的轉彎行為的起點在那邊,然後你在這30公尺的距離內,有去注意轉彎方向有車嗎?

沒看到跟沒去看,都是一樣的責任: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所以有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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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也翻到有點相符的最新影片,開了另一樓,可以去看看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看來很多人都沒在彰化開過車~我就看彰化員林停等紅燈按規定提前打右轉燈,等綠燈一亮時至少要再多停等快一分鐘,因為你真的要不斷禮讓由右側拼命鑽車縫得機車,看來會說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是沒再開車的人,禮讓直行車與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兩條過時且害死太多駕駛的法規,不適拿來當藉口理由敲詐駕駛人的,該按規定一台接一台行駛,而非去一昧檢討轉彎車,這方面太多新聞案例了,大車駕駛被這兩條法規搞死太多了,因為大家習慣這兩法規保護,就認定鑽車縫出事最大了
yu123t wrote:多停等快一分鐘,因為你真的要不斷禮讓由右側拼命鑽車縫得機車

用A柱撞死人的大爺,就是不想停等、慢下來、確認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你四輪大爺
後面弱勢二輪
所以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如果是反過來
那就是前後車關係
這是我在本板學到的
汽機車同車道就是前後車關係,
別聽那個廢警亂講...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同方向進行車輛保持前後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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