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ia wrote:【指差確認】新聞要看完,司機表示他是有做的,人行道前也有停車,要看事發當時影片才能進一步判斷。發生車禍不一定都是大車的錯。 這案例還有「大車內輪差」問題不過從TVBS的影片看來前輪位置阿禡可能是在人行道位置被碾過或撞倒往前倒如果最終的確在人行道,那大車應該很難全身而退而且這次遇到關鍵字「外國人」這可是目前台灣政府最大軟肋....
這位阿嬤走的方式也很奇怪感覺是入境隨俗要為孫兒存一桶金===========================一堆人在說指差確認我是覺得公車有減速到非常低(例如時速5公里)就很好啦什麼一定要停止那種話都是說風涼話啦(反正不妨礙自己嘛)要不然應該要求所有四輪都要指差確認免得出事都說A柱
RMIT.E.E. wrote:只要沒死到各地方縣市政府「 首長」的家人、大概就別幻想人車號誌分離、號誌更改權限在各地方縣市交通局、不要牽拖中央政府&立法院 先不說外縣市,雙北部分路線的公車上下班時間也都空空的是可以考慮汰換成中小型尺寸公車司機的上路壓力也會比較小吧!?光是視野死角就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