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小米飯 wrote:請問我在前車右後方,前車遇黃燈過停止線後煞停,可能因煞不住 往右側移動約一格斑馬線,導致我方為閃避擦撞對方右側後照鏡摔車,請問這樣是單純後方的責任嗎?還是前車也有肇責呢?謝謝 是同車道的話就是你沒保持安全車距
一粒小米飯 wrote:我在前車右後方,前車遇黃燈過停止線後煞停,可能因煞不住 往右側移動約一格斑馬線,導致我方為閃避擦撞對方右側後照鏡摔車,請問這樣是單純後方的責任嗎?還是前車也有肇責呢?謝謝 若有報警,等警方初判表結果就知雙方肇責。不服,去車禍鑑定!有無肇責問網民?什麼邏輯!網民意見可以取代警方初判表結果?若無報警,車禍時雙方如何私了的?
同車道?!法規沒有明令禁止同一車道只能"一台車"若同一車道汽機車發生碰撞時很難用前後車關係去排除肇責通常雙方都會吃上一定比例肇責這也是為什麼右轉汽車除非"吃死"車道動線,不然被"後方直行機車"在同一車道內(非行駛到路肩非道路)碰撞會被警方登載為未禮讓直行車輛的原因如果雙方都有保險,交給保險公司去解決即可,機車保費在怎麼漲也是有限若機車無第三責任險,就看樓主的機車倒車後是否有體傷?!有體傷的話求償可以來補對方修車的費用一點
一粒小米飯 wrote:請問我在前車右後方,...(恕刪) 【帝王條款】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四條。其中包括後車與前車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距離、汽車除突發狀況外不得任意減速,以及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與兩車併行的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ODE wrote:同車道?!法規沒有明令禁止同一車道只能"一台車"若同一車道汽機車發生碰撞時很難用前後車關係去排除肇責 第 45 條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這邊"單車道"指的是"同一條車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