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 違規機車騎士,被米漿🚘I8 修理。

sundorys wrote:
光是筆錄你這樣講 你就有責任 不管是不是對方違規

要怎麼說才可以減少肇責?
我方駕駛綠燈直行看到機車立即煞停仍無法避免碰撞,反應時間未達1.6秒
這樣可以嗎
要說,我綠燈直行剛好起步,車速還在速限內, 就注意到機車要右轉, 緊急剎車及車頭左偏,但是距離太短仍來不急.
機車闖紅燈應該全責,看有沒有保第三責任險,沒有就用年薪來賠

但...看街景圖路口沒有監視器,對面有但方向不對,i8自己的紀錄器無法證明機車闖紅燈,要左邊車道前兩三輛車的紀錄器影像或影片拍攝車的影像來證明

行車紀錄器18~19秒時就已紅燈


機車到23秒才越線右轉
正港御曹司
台灣沒有全責,除非是靜止不動
神我人
笑死!樓上還活在民國100年前是不是。板上PO過一堆移動無責的....
i8買起來不貴
修起來很貴
有得搞了

這種影片很奇怪
每次都那麼剛好
廣播剛好就說到“想死沒勇氣,想活又不爭氣”
然後就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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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orys wrote:
光是筆錄..(恕刪)


如果司法制度這樣講有事,那樣講沒事,這套制度就是愚蠢不可及。
實際上肇事責任要看跡證,原則上不是當事人怎麼講就會有影響的。
只有在沒有任何事證可以判斷肇事責任時,當事人的供述大概可以參考一下。
這案件機車無端從內側大外割右轉,全責。
azo2ka wrote:
要怎麼說才可以減少肇責?我方駕駛綠燈直行看到機車立即煞停仍無法避免碰撞,反應時間未達1.6秒這樣可以嗎


有一個講法叫應注意 未注意懂了沒?
 你可以跟警察說我綠燈起步,機車忽然衝到我前面,我已經緊急剎車,但是太忽然 ,無法完全完全剎住車子而碰撞
lawtaipei wrote:
如果司法制度這樣講有事,那樣講沒事,這套制度就是愚蠢不可及。實際上肇事責任要看跡證,原則上不是當事人怎麼講就會有影響的。只有在沒有任何事證可以判斷肇事責任時,當事人的供述大概可以參考一下。這案件機車無端從內側大外割右轉,全責。


你去跟法官講啊,法律就是這樣,你在路上就是會有應注意 未注意,不管對方是不是違規,法律本來就是保護懂法的人 ,不然幹嘛請律師,自己去辯論就好了
背景廣播神預言
就像專業網黃說的:想死!
Xantia_L wrote:
吱吱吱。趕在四輪大爺...(恕刪)

會出事很正常,這類大馬力大扭力車,驅動力超強起步加速超快,一旦想耍酷炫屌的下場就是如此。
Bookwarm
那台摩托車馬力應該不大,依我之見, 應是沒看到紅燈闖,紅燈右轉才被直行車撞。 汝之所見,略有不同。
warwickwang
說的是i8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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