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基本經驗實用守則(網友po上實用守則會更新.感謝01大大們)造福人群功德一件

hansheng57 wrote:
守則六
一定要員警留下對方當事人家用電話及手機電話...(恕刪)

加:
要求要留身份字號

我去年撞到的死白目高中生
家裡電話手機電話不接, 也不住在戶籍地址
Jason Chen @Taiwan
真是寫的好~板大真的是佛心來的\
感謝分享
佛心來的
功德無量!!!
JasonChenTW wrote:
加:要求要留身份字號...(恕刪)


謝謝

哈哈平JasonChen兩位大大

功德一件..好心有好報

文章已補上....祝中樂透
SZUZKI 2012 DL650ABS 享受騎乘重機的快樂 安全回到家人的懷抱
為何要求要留身份字號?
如前文所言
死白目高中生閉不見面

保險公司行代位求償
直接打民事拿支付令
因為他閉不見面
民事通知過一定期限無異議發支付令
再不付就強制執行

死白目高中生收到支付令強制執行
看苗頭不對反告過失傷害
但檢察官判不起訴
Jason Chen @Taiwan
這個真的是在七嘴八舌區算一篇滿有幫助的文章。一定要推一下,讓大家都看到。

hansheng57 wrote:

是的打110就可以...(恕刪)


原來如此~小弟瞭解了^^

這篇文章真的很適合收藏起來

好文章一篇^^"

太實用了
這一定要好好學起來
但希望永遠用不上...
好文章
感謝樓主分享

補一點東西
如果有受傷,或是車損嚴重
請務必去大醫院驗傷檢查
腦震盪,擦傷.....blah blah blah
然後要拿診斷證明書
省得之後才發現受傷但是對方不認帳

還有,務必在六個月內處理完成
除非已經走法律途徑了
不然超過六個月會無法要求賠償

小弟就曾經遇過對方不賠不出面,保險公司也不處理的爛情況
最後用過失傷害提起告訴
開庭,和解,花了八個月才得到賠償...........

另外
可以轉貼出去嗎?
煩請樓主告知嘍
謝謝
rayyong wrote:
好文章感謝樓主分享補...(恕刪)


可以的
把實用的文章
讓所有人知道
並讓需要的人去善用它
謝謝補充文章..功德一件
SZUZKI 2012 DL650ABS 享受騎乘重機的快樂 安全回到家人的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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