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的線怎麼是這樣畫,樓主機車走的地方是還有兩線往左的汽車道嗎???看底下是兩排汽車道
-- -- -- -- -- --↑-- -- -- -- -- -- -- -- ←行車分隔線(黃色虛線)
xxxxxxxxxxxx↑ 【 汽車】 ←單線車道
xxxxxxxxxxxx↑ 【汽車 】
這黃色虛線是分向線吧,分隔線跟分向線是不一樣的,白色虛線是車道分隔線或是分道線,黃色是分向的分向線,
樓主B機車的地方是單汽車道還是兩線汽車道
樓主為什麼不騎在機車優先道,或許你走機車優先道就不會撞到了
這裡不是交叉路口,地面又是黃色虛線,是可以穿越的,搞不懂這種地方都劃機車優先道了,為什麼不畫雙黃線
看來AB車都有未注意前方行車動態的責任,雖然B車看起來路權是比較大,但是A車穿越也是沒有違規的,可是A車有受傷,看來是佔上風了
分析了一下:
因為大大沒有體傷的部份,是無法向警察請求刑事附帶民事的,找律師訴訟不划算...
而且大大您這算是財損,只可提一般民事訴訟,如果大大您懂得怎麼自救向法院申請,程序怎麼走等等倒可以試試

看樣子對方有體傷(看文中寫的不太嚴重),但真的要上法院的話需走完一段很長的流程...
不用對肇事者太好,能怎麼辦就辦吧,不用怕上法院的...我相信對方沒那個LP跟時間啦

以下有興趣的再看囉~是小弟很長滴抱怨文...
對方真的要上法院的流程如下(小弟走過
)警察局: 做完筆錄後申請"道路交通事故証明書",7天後再回交通事故處理小組申請"道路交通事故資料"
30天後再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拿這些資料去事故所在地向所屬"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3000元,申請人付費(這天雙方都會見到面,不到的就沒現場反駁的權利了)
接下來就申請調解,"至少要二次調解不成立","在半年內"到警察局,提出傷害告訴附帶民事庭(這樣民事庭不用訴訟費)
接下來雙方都會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這天雙方都會見到面),到偵查庭接受偵訊(一併繳交車禍鑑定相關資料)
(到這裡已經三個月了)
因為這種車禍案件實在太小(小弟的親人是變重度殘癈),檢察官100%送簡易庭(就是不會開庭啦
)之後會收到刑事庭的判決...走到這裡大概就半年了...因為刑事庭判決成立,才會移交民事庭(民事沒有檢察官囉)
因為民事庭是財損部份,案由將會是"侵權行為損傷賠償",刑事移送民事後約要2~3個月才會先開調解庭
,重點是"告訴人"必需自行以此份文件到戶証事務所申請"被告訴人"的"戶藉騰本",告訴人再準備自己的
財損証明相關文件(工作証明、年收及2266此次事故的花費証明),這天雙方都要到,不到要罰錢的...

大概再過個3個月...囧TZ...看承審法官的案件多還是少囉...將會收到開庭通知"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書"
...這天要雙方面對面言詞辯論.........
再來約過一個星期就能收到民事判決書了........
題外話,我的親人被撞成重殘...對方關了半年出來之後就落跑了...因為我的親人當時是執行公務開公務車,
光公家機關的求償就上百萬元(政府的做法是不修重大事故車的),公家機關都找不到人,哪還輪得到小弟親人啊

那張判決書等同一張紀念紙囉(可再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及強制執行...但小老百姓們要先拿10%放法院哩...找不人了哪還有錢給你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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