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會成功嗎? >>> 成功!!!

安安 wrote:
我前陣子才過了一張你...(恕刪)


這兩張照片差很多..
你的沒到線, 也無法判斷在線內, 申訴機會高
樓主的押到線了, 汽車也沒打右轉燈, 申訴機率低之又低....
警察真的只知道拍機車行駛禁行機車而已

該路段並排停車嚴重加上汽車與營業汽車經常逛大街

內側車道經常空蕩蕩的就是不準機車行駛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lienly wrote:
被拍照地: 南京東3...(恕刪)


怎麼看都是機車超車。
我用600D寫日記
如何看?
為何不說是汽車逼我向左駛?
若要超車, 我就大剌剌的整台行駛在那個禁行機車的車道啊!

walakaho wrote:
怎麼看都是機車超車。...(恕刪)
官方不是規定檢舉機車禁行機車道一定要拍到路邊的狀況嗎 ???
這張照片又沒路邊狀況....又有一台汽車的身影....

是我的話會以
1). 照片並無拍到路邊狀況......
2). 該汽車併排停車致使樓主行駛禁行機車道..........
3). 車主行駛於白線上並無行駛於禁行機車道上.........
4). 路口 30M 內不應對禁行機車道違規舉發..........
5).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日前行文各警分局,要求警員未來必須要先處理同一路段違規併排停車,確保機車騎士路權,才能拍照取締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告發機車違規也要放大攝影範圍,若未拍到禁行機車道右邊車道情況,不予採證。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過 !!
walakaho wrote:
怎麼看都是機車超車。...(恕刪)


超車從左側本來就正確
是那白癡的禁行機車有問題

前幾次的新聞不是有說
照禁行機車要拍到右側嗎?
要先確保機車路權阿
去死啦
右邊就有汽車
拍屁阿
我想去申訴成功的機會很大
話說樓主下次可以愛用喇叭
遇到不長眼或是不打方向燈的就給她按下去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小海≧▽≦ wrote:
超車從左側本來就正確...(恕刪)

右邊有汽車申訴也是不會過的,小弟申訴過了,也不大相信線上申訴的管道了
您為CMG-558號機車於本(98)年1月19日9時57分在本市南京東路3段被舉發機車行駛禁行車道違規(通知單第AM0684063號)提出申訴,依採證相片顯示,您所騎乘之機車確已駛入禁行機車車道內,且採證時段車流正常,照片內銀色自小客車右側方向燈為亮起狀態,與您所陳述內容不符,另後方營業小客車煞車燈未亮,顯見該銀色自小客車非突然駛入中間車道。陳述免罰,歉難同意。本案交通違規事實明確,仍請逕向應到案處所之主管機關辦理繳納罰鍰後結案。如仍不服舉發,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第1項規定,得於接到主管機關裁決書之翌日起20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以維自身權益。
所以重點是,被拍就乖乖去繳錢吧,別浪費時間在這上面了

小海≧▽≦ wrote:
超車從左側本來就正確...(恕刪)


超車不是從左側喔,是從左側車道。同一車道超車是危險駕駛,如果樓主不是危險駕駛,就是騎到禁行機車車道超車。

樓主自己挑一個認罪也可以。
我用600D寫日記
walakaho wrote:


超車不是從左側喔...(恕刪)


我的意思就是左側車道阿= =
總之
規則教我們的是說
超車必須從左側
但偏偏機車要超車卻會形成騎進禁行機車
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要我們遵守規則又不要我們遵守
要我們怎麼辦?
禁行機車是個非常不合理的東西
除了腦殘官員會不知道以外
我想很多人都知道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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