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ast wrote:我說:"他想開我非法改裝,可是他開錯條,開到第18條了"警察說:"那條不是用來開汽車的嗎?".(恕刪) 要不要再請他看第三條第一項第八款....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獸力行駛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