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圖衝撞警察的女駕駛被轟八槍...

只想要說,
做錯事情就應該要有認錯的勇氣,
你敢紅線停車,遇到條杯杯就要敢被開單(或者是求情,看個人),

敢開車逃逸,就要有腦子想到,警察會不會認為我是壞人 OR ? (毒品根本是另外一回事)
做什麼事情之前都要用腦子想一想,
不要事後發現修車費很高才回去告警察,
也不要一句"緊張"就可以抹滅掉自己做的蠢事,
支持哪位基層警員+1

從18歲領到駕照至今,被開紅單時我都是先問一句,有可能可以開恩嗎
如果不行,我會乖乖閉嘴認錯繳錢,誰叫自己犯錯在先,

我想哪位開車的女性,根本不是緊張,是不想交違規停車的錢
一直想說跑了警察就無從開單,真是見鬼了,搞到雙方的緩衝空間都沒了,
還要警局賠修車費
套句俗話,"A這種小條的不會好野啦"

整件事情,只有該員警最有"擔當"

這個社會,需要我們更有擔當的去經營

從最基層的自身做起
收到第四分局的回信了....

親愛的市民〈小姐、先生〉您好:


您的來信已收到,感謝您對警察工作的支持,本分局將立即派員查處後儘速回覆您,我們當竭誠為您服務,祝福您順心如意。


第四分局敬啟 承辦人:陳X光 聯絡電話:〈04〉22529884#

好像真的不是分局長的樣子..



光之傳承者 wrote:
真的不是分局長的樣子..


那..丟到小強信箱好了._.
然後祈禱小強真的會看這些信件0.0a

不知道哪邊有標準格式的聲援信函可以套用@.@?
就像好些年前寫信給美國總統聲援台灣加入WHO
的那種標準函件@@a
停權計數:3次
我那幾個信箱都丟了~~小強的也丟了~也確認了~現在就等回應了~~

其實大家都討厭基層員警~但是有時候他們也是被上級逼的~

就拿吃案這件事來說好了~今天長官要績效~要犯罪零成長~

那底下的人要怎樣作?當然就是吃案阿~~不然哪來的犯罪零成長~~

所以基層員警是很辛苦的~~他也有他們的壓力......

其實我覺得不只是要丟信聲援該警察,
甚至發起群衆力量,丟信到各大新聞媒體
讓他們知道網路的力量...
就算他們不報
沒關係...塞滿他們的信箱...
真希望那位小姐是在美國做了這件事,..支持警察+1啦.
海洛因的新聞,每天看社會新聞,雖然台灣貪贓枉法之徒往往逍遙法外,但殺人、強盜、販毒抓到的罪犯履見不鮮。

先不拘泥於法律條文,捫心自問,遇到警察會開車逃逸的,不是通緝犯,或車上有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會是什麼情形? 是不是以後做任何事觸犯到法律,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逃逸湮滅證據後,再找媒體來"控訴"?

說真的 這個比例原則 時在對於做警察的人 是個很難的原則
社會往往要求 警察必須對人民 保持禮貌尊敬人民
但往往碰到不懂的相對去尊重(甚至是反過來威嚇)警察人員
做警察的 是否還要尊重對方 變成了所有警察的難題
用我的單眼捕捉最動人的妳; 用妳的雙眼看見最真實的我
支持警察+1
如果自己沒有做什麼虧心事
何必怕警察攔檢呢
更何況自己都已經違停了~~
這樣還敢上電視喊冤
唉~~~這就是我們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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