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594 wrote:請不要再誤導,什麼...(恕刪) 機車出現在汽車前方是事實,所以我只寫汽車視野並未指向駕駛, 也沒未指向行車記錄器為何要自動幫他人註解呢?請問閣下,辯過所有網友你就可以拿到法官資格嗎?希望您能早日拿到法官資格,替這些莫名其妙的事主主持公道最好可以把酒醉撞死人的直接判死, 這才大快人心
Wang S.C. wrote:機車出現在汽車前方...(恕刪) 就是提醒沒有汽車視野這個東西啊!沒有甚麼贏誰的問題,只有事實是甚麼,就是硬要把紀錄器錄到的畫面硬說成駕駛反應是絕對不合理的!那接下來是不是還有大燈視野,後照鏡視野都來了!
村民001 wrote:請看樓主在六樓的留...(恕刪) 樓主看到的時間也絕對不可能是紀錄器錄到機車出現的時間,請不要再用這點質疑樓主沒反應了,這邏輯能成立,所有自殺攻擊來勒索的都成立了,他跳出來的時候會看不到嗎?問題是看到時還來得及反應嗎?
村民001 wrote:請看樓主在六樓的留...(恕刪)請看樓主在六樓的留言.他自己有表示看到機車. 看到機車, 一點屁用也沒有難道你看到停等紅燈的車, 會停下來讓停等紅燈的車先走?違規右轉很常見,有羞恥心的人, 違規會閃閃躲躲, 不會去干擾車流,旁邊有機車道, 正常會轉到機車道,樓主按照車道走才是正常的剛看了短片, 對方不像要右轉, 像是闖紅燈此例合理懷疑, 機車騎士視力不良, 或已經中風失去行為能力
鴨腿蟒蛇 wrote:機車紅燈轉一直偏快車道...撞我的右車門且頭部著地腦出血,請問肇事責任...(恕刪) 機車違反的交通法規:紅燈右轉.轉彎不打方向燈你違反的交通法規:無但是你可能有違反一條法棺自訂的法條:應注意未注意--------------------紅燈右轉及轉彎不打方向燈我天天在檢舉就是在預防那些習慣違規的白痴們會出車禍還一堆人跟我說我是吃飽太閒
守規矩開車的 應注意未注意違規騎車的 就不需要注意?守規矩開車的要去注意違規者的亂竄~亂竄騎車的就不需要注意他人所信賴的合法交通秩序?這真是島法棺的奇特思維啊母豆好棒棒我的解讀是沒受傷的 應注意未注意傷亡的 不需要注意以上個人嘴砲這個案例給我一個啟示加深我更要檢舉紅燈右轉的敗類這一切都是為了台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