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78NT12003 wrote:所謂的鴨肉條款只是汽車駕駛人想故意撞騎士的保障條款說有很多人支持那拿出來證明啊 條款中看不出如何保障汽車駕駛人可以故意撞騎士之前另外一棟樓偶有統計過,您沒跟到那一棟樓偶也沒辦法了....
tansywen wrote:我剛剛在我家樓下看到五台汽車,全部都違規停車。(恕刪) 我剛才把頭探出窗外, 數了一下, 路邊有40輛以上的機車, 全部都是違規停車, 而且還有3輛是毫無公德心的停在別人的車庫出入口.違規停車和快速道路違規駕駛應該是不同等級的事吧.PS : 重機要上國道冒生命危險, 是他們自己的事, 但是請不要連累別人吃官司.
shhugh wrote:我剛才把頭探出窗外, 數了一下, 路邊有40輛以上的機車, 全部都是違規停車, 而且還有3輛是毫無公德心的停在別人的車庫出入口.違規停車和快速道路違規駕駛應該是不同等級的事吧.PS : 重機要上國道冒生命危險, 是他們自己的事, 但是請不要連累別人吃官司....(恕刪) 40輛機車裡面沒看到紅黃牌啊?所以我可以說你家窗外重機違規停車率是0,超模範的,可以上國道了吧?違規哪有分等級的,01的道德魔人都說重機停進機車停等格沒資格上國道了。國道每年大約要掛掉100人上下,換句話說其實您也不要連累別人吃官司啦~
真理之手 wrote:輕輕碰一下我是看不出來開車的有沒有死 但是騎車的大概皮肉傷都不到阿換成台灣 騎士死不死還是未定數 但是開車害到其他駕駛這是肯定沒問題的.(恕刪) 兩輪高速行駛,輕輕擦一下,有輕微的側面力道,很容易就失去平衡,翻滾甚至滾到半樓高摔下來。尤其若是碰到把手,真的只要輕輕一下,滾定了。咱雖然沒騎重機,但腳踏車跟白牌常常騎,這點體會還是有的。我看版面上,兩輪四輪互相指責對方比較不守規矩。但我覺得這不是我反對的原因。對我而言重要的是:我怕你死掉啊!我賠不起啊!我路上看到超跑,自認賠不起,都刻意離遠點。剛剛在東山休息站,停車位難求,賓利旁邊有個空位,我就是不肯停進去。而人命更貴!怕一堆比超跑還貴的肉包鐵,在路上高速行駛。高速摔下,身體反折的話,多強大的護具,都是白搭,死定了!除非法官全部都一改死者為大的判例,一律只參考肇責,不參考哪邊傷亡。
在我看來重機騎士老愛拿四輪如何作文章根本搞錯方向了~阻止你們上路的根本不是四輪好嗎是你們自己還出現一堆人在那拍四輪危規之類的我看了更想笑這裡是台灣也,交通亂不是一天二天的事好嗎在開放下去 我看 台灣要爆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