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的人不會這樣想,他想的是“這麼晚沒什麼車違停應該沒事,被開單就找民代幫忙選民服務,PO網幹譙檢舉人是吃飽撐著沒事做,再來就是出事了幹譙車沒動也能撞上來,是都沒在看路嗎?”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PAN1623 wrote:+1...(恕刪)
lily3682 wrote:台灣這個鬼島四個外...(恕刪) 別忘了一隻手指想向別人時,還有四指向自己,鬼島到處交通混亂,交通規則被視為無物,不去檢討違規的人,捉住幾個新聞畫面,居然是反過來檢討義務檢舉人這裡不變成鬼島才是奇怪
cs057 wrote:別忘了一隻手指想向別人時,還有四指向自己,鬼島到處交通混亂,交通規則被視為無物,不去檢討違規的人,捉住幾個新聞畫面,居然是反過來檢討義務檢舉人這裡不變成鬼島才是奇怪.(恕刪) 請注意我說的是“依法”!!!不會有“依法”違規這種事!!!依法已讓一些“鑽洞”之人到處“依法”為惡!!!
罰單開出來 就是依法了 沒有什麼是漏洞.被罰的人有意見可以去申訴 有經濟困難可以申請分期不滿意交通法條可以去 "公民提案參與式預算資訊平台" 提案 如果通過政府就會有動作.以我住宿的地方附近的違規停車好了 同一輛車紅線違停我檢舉四次了 結果他還是停在那邊每天至少有12小時以上放在那邊 我猜我一個月內送給他30張罰單他就不會再停了不然一個月兩三張 就當作繳車費而已
lily3682 wrote:請注意我說的是“依...(恕刪)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警察無能的原因只要一強行執法,就要被說執法過當,因為太多人都搬出所有法條出來逐一檢視警務過失、警務缺失、執法合法性,所有的事情都被"依法"框死了,有些事件還要被刻意放大,一群人群起呼應同一件錯的事情,就都以為自己是對的,就像檢舉人個人情緒的舒爽感、浮濫檢舉的行為一樣,為了滿足群眾民意,那警察就只好凡事依最低限度處理了理盲濫情的民眾訴權自由延燒到現在,後果就是反噬現象,當初大家都"依法"檢討警務過失,那現在就讓民眾自己去依法訴權,狗咬狗一嘴毛,實際上根本就沒有誰比較清高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這就是為什麼現在警...(恕刪) 這個世界有人在比清高?事情沒那麼複雜敢違規不怕罰錢的就繼續違規,看不慣違規達人嘴臉的就去當檢舉達人,看是違規達人的錢多,還是檢舉達人的時間多,要同時扮演兩邊也是可以的,因為不管什麼人被開罰單就是去繳罰款,就這麼簡單,根本不需要扯一堆大道理,其講這些大道理,不如去幫違規達人繳罰單,違規達人們可能還會真心感謝你
lily3682 wrote:一段時間沒來看…過...(恕刪) 不要太靠勢啦!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好運氣終有用完的時候,喜歡為非作歹(違規),不把法律規則當一回事的人,老天爺總有找上門的一天!!祝福你和你的家人啦!!
cs057 wrote:不要太靠勢啦!不是...(恕刪) 我也大大的祝福你和你的家人全部,希望你們全家出入都平安。老天爺都在看,社會上說別人的假意祝福別人的,自己家人卻沒做到的,老天爺都死死的盯著!業障也更重…前提是你全家都像你一樣那麼守交通規則,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