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檢舉魔人會被揍喔!!??


allen20347 wrote:
今天早上看到這則很令人療癒的新聞啊

很歡樂的新聞啊..XDDD...(恕刪)



感覺你小時候應有不良創傷

導致你今天會成這樣

無知當有趣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魯夫2013 wrote:
殺了一個我...還...(恕刪)


很同意您的立場..

罰單不過幾百幾千繳了就好,下次乖一點就是,但是破碎的家庭能繳完罰單後再回來嗎...
mike18 wrote:
並不是所有犯罪都不...(恕刪)


很明確的告訴你, 我檢舉過四百多件違規

全部只有五種 : 闖紅燈 / 未依規定車道行駛的 / 未依規定號誌行駛的 / 逆向行駛的 / 未兩段式左轉的機車

其他違停的, 我倒是沒有檢舉過
goodcable wrote:
不知道你被檢舉是不...(恕刪)


我自己被檢舉過違停 超速

你這種的我真沒被開過, 無法回答
把執法權回歸警察,大家都沒異議。

魔人也沒機會檢舉一些警察都不會管的輕微違規惹人怨。

檢舉魔人惹人厭,不就是愛檢舉一些沒妨礙他人的違規嗎?

行人沒地方走? 那騎樓佔用魔人怎不去檢舉?

很守法? 自家違建怎不去檢舉?

一般違停不會害著人, 併排違停有機會,幹嘛猛挑一般違停?

要做善事? 每年死4萬8千人煙酒致死的怎不去解救?

酒駕死百人,車禍致死一年3千人,抓著這些狂打????

美國用各種法,也用上酒精鎖, 數據告訴你,

抱歉! 無效,酒駕致死一年千人,依人數比例高於台灣。

因各種事故死亡是自然會發生,用嚴刑峻法統計數字告訴你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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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魔人看到讓他啞口無言,無詞已對的匹夫妙文,

魔人賤招就來了,檢舉下架。

01的程式判斷檢舉成案的邏輯暇疵,完整的被魔人利用!

有人有四個帳號,不是被多人檢舉,檢舉就沒問題。

01該改正囉!


匹夫講的有憑有據阿!





一分鐘成立6篇文章,不是被利用是啥?

請檢舉達人們,多多前往該路段支援檢舉違規

以保障多數用路人的權益與安全
執法權一直都在警察手上, 被妖魔化的所謂檢舉魔人

是沒有這權力的, 當然沒有異議

而被妖魔化的所謂檢舉魔人, 充其量就是準備資料給警察, 讓警察判斷該不該罰

所以被妖魔化的所謂檢舉魔人到底錯在哪邊我真不懂

還是被妖魔化的所謂檢舉魔人 <--這名詞其實是交通警察創的?

我也被 被妖魔化的所謂檢舉魔人 檢舉過, 就是臨停衝進去買個東西,

一分鐘後出來, 還是開單, 但是我沒有錯嗎? 我是個被妖魔化的違規魔人耶, 當然有錯阿

曉得 wrote:
比較好奇萬一動手的鐵板燒員工被判刑
要入監服刑的話
老闆是讓員工留職停薪呢?
還是讓員工自動離職?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白話文:開除
其實檢舉系統可由民眾檢舉~~~~
影響最大的應該是摩托車~~~~~
以前摩托車可能一年收不到一張罰單~~~~
現在可能增加很多~~~~~


以前摩托車亂停~~~警察來都是趕走而已~~~
現在都直接600元了~~~~

廢話一卡車 wrote:
把執法權回歸警察,...(恕刪)
警察忙到無視非民眾檢舉之違規,這已經不是秘密了,再回歸警察只會有接不完的檢舉。

再說警察如果常接檢舉案件,私德差的還會洩露個資給被檢舉人,製造更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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