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567 wrote:
就事論事很難?有待轉(恕刪)
照你這邏輯,那駕駛就不該開車上路
因為他沒開車上路一定不會發生這種事
里斯特 wrote:
機車沒有去待轉以及沒有到最內側左轉, 都是罰單的問題,
里斯特 wrote:
不會影響到路權的判定,
Chris0814 wrote:
我哪裡玩文字了?又哪裡忽視法規了?我是不是說我騎車都會依照規定待轉?
Chris0814 wrote:
我只是覺得這件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紅燈左轉加上不看路,我並沒有說不代轉是對的!
Chris0814 wrote:
很簡單的邏輯,沒有闖紅燈沒有這次的車禍發生,不管他是開車騎車腳踏車走路都一樣,他的確沒有待轉,但在待轉前他更不應該闖紅燈且不看路,代轉並不是用來防止闖紅燈的!
Chris0814 wrote:
簡單來說,今天就算他在法規規定可以直接左轉的車道這樣騎車一樣會被撞,難道這也是未兩段式左轉的錯嗎?
FUR4ANKU wrote:
叫一個騎士待轉 = 不要左轉,不左轉就不會有事故。 你這樣只是把騎士從左轉道移走而已,跟降低事故發生率沒有任何關係,也就是沒有騎士就沒有車禍的意思。
FUR4ANKU wrote:
但是真正造成事故的是 錯誤的左轉,也就是外側左轉,不看路,闖紅燈等等。不管任何機車汽車用這種方式轉彎都很危險,也很容易造成事故,這才是這篇文章很多人在強調的重點。
嗎?